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也是由中国少数民族所建立的最后一个王朝。由于其独特的历史背景,清朝一直引起后世史学家的广泛关注和研究。
关于清朝的争论从未停止过。有人认为它是奠定现代中国版图的伟大朝代,而也有人称其为政府腐败、对外软弱的纸老虎。然而,清朝的历史已经过去了一个多世纪,现在的人们很难直接接触到那个时代的历史。因此,我们只能通过各种记载清朝历史的史料来研究这个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
那么清朝都有哪些主要的政治机构呢?
内阁:内阁是清代中央最高行政机构。顺治十五年(1658年)农历七月,内三院改为内阁,成为正二品衙门。内阁长官为大学士,同时兼任尚书职务,并加殿阁衔。内阁的殿阁衔包括中和殿、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和东阁。内翰林院从原内三院中分离出来,不隶属于内阁。
在乾隆十三年,内阁经历了一系列重要改革。首先,在雍正八年,内阁的地位被提升为正一品衙门,彰显了其在朝廷中的重要性。随后,为了更好地处理政务,内阁还增设了协办大学士一职,以协助内阁首辅的工作。
然而,乾隆十三年的改革更进一步。内阁不仅设立了满、汉两位大学士,以分别代表满洲和汉族,还继续保留了协办大学士的职位。这一改革旨在进一步加强内阁的决策能力和代表性。
这些大学士们都获得了殿阁衔,形成了三殿三阁的制度,包括保和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体仁阁大学士和东阁大学士。而协办大学士则没有殿阁衔。内阁的职责是“掌握天下之政务,宣布政策,修订法典,综合各方利益,以支持上级决策”,并且撰写草案也是内阁的常规任务。
内阁内部设有典籍厅、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房、满票签处、汉票签处、诰敕房、稽察房、收发红本处、批本处、副本库和饭银库等机构,各司其职。除了大学士和协办大学士外,内阁还有内阁学士、侍读学士、侍读、委署侍读、典籍、中书、贴写中书和撰文中书等职官。
宣统三年责任内阁成立,再次成为中央机构。
军机处:军机处是指皇帝离京外出时,军机大臣办事的地方。在清代,军机处是中央重要机构,负责起草皇帝的谕旨、处理奏折和参与机务决策。因此,皇帝每天都会召见军机大臣,没有固定的时间。当皇帝在京期间,无论是住在宫内还是西苑、圆明园等地,军机大臣都必须在军机堂(西苑军机堂位于西苑门内,圆明园军机堂位于左如意门内)值班,不能离开,除非有特殊命令。
皇帝离京外出时,军机大臣和其他官员也必须随行,设立值房处理机务,这称为行在军机处。当皇帝前往陵墓、热河行围、盛京或各省巡幸时,无论是行宫还是行营,军机大臣都要在宫门设值房或蒙古包进行处理。而在看城等地方,他们则在黄布城左右设帐房。如果遇到谒慕陵、定陵等场合,军机大臣也会随行进入陵寝门。
六部:六部是指清朝中央行政机构中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在明朝制度的基础上,清朝于天聪五年(1631年)设立了这六个部门,每个部门由一个贝勒总理,同时设有承政等官员,分别负责国家各项行政事务。在清朝统一全国之后,六部作为中央一级行政机构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并直接向皇帝负责。其中,吏部是六部中的首要部门,负责管理文官的任免、考核和奖惩;户部负责管理户籍和财经的政令;礼部负责学校教育、科举考试以及礼仪、祭祀等事务;兵部负责管理武职官员的任免、考核和奖惩事宜,刑部负责颁布刑罚和监狱的政令,负责处理刑事案件,并就死刑案件与三法司共同定谳。工部则负责管理天下造作的政令和经费。
都察院:都察院是负责纠劾各级衙门和官吏的机构,揭发他们的贪污行为和恶劣品行,并提出有关政治民生的利弊得失。它参与九卿议奏事的讨论,与刑部和大理寺一起审理重大案件和朝审、秋审。同时,都察院还负责检查和销毁文书档案,并处理封驳事宜,同时也负责监督京师地方治安等事务。都察院下设有监察机构,包括十五道、六科、宗室御史处、稽查内务府御史处和五城察院。其中的六科是仿照明朝制度而设立的,分别负责勘察官府公事。最初它们是独立的机构,直到雍正元年(1723年)才隶属于都察院。
翰林院:翰林院负责管理国家的史书和文书,于顺治元年设立,是正三品的衙门。顺治二年并入内三院,晋升为从二品的衙门。然而,顺治十五年又重新设立,但在顺治十八年被裁并。康熙九年,内三院改为内阁,同时设立独立的翰林院,成为固定的制度。
理藩院:理藩院是清代负责处理少数民族和外交事务的机构,与六部同级,与都察院、翰林院以及六部一起被称为“在京部院”。理藩院的职官包括承政、左右参政、副理事官、启心郎等。顺治元年,承政职位改为尚书,参政职位改为侍郎,副理事官改为员外郎,并增加了员外郎和启心郎的名额,并且增设了堂主事、司务、副使、笔帖式等官职。自咸丰十年起,清朝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理藩院的职责也随之调整,不再涵盖外交事务处理。这一决定标志着清政府对外交事务进行了重要的调整和重新规划。
外务部:外务部是清朝时期负责处理外交事务的最高机构。在光绪二十七年六月初九日,基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基础上,改设为外务部。外务部的组织结构包括总理大臣和会办大臣各一人,由尚书兼任会办大臣一职,左、右侍郎各一人,皇帝亲自进行选任。此外,还设有四名郎中级别的参事。丞参厅负责机密文书的管理,同时也负责综合领导各项事务。
外务部设有多个机构,包括和会司、考工司、榷算司、庶务司、司务厅、清档房、电报处和银库等。这些机构的职责与总理衙门时期相同。此外,还设有丞参厅,下设有俄、德、法、英和日本五个处。后来,这些处合并为翻译处,负责翻译东西方各国文件并提供口译服务。
结语:
清朝政治制度的变迁和特点是中国历史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其影响力远不止于清朝本身的历史。清朝政治制度在保留传统文化特色的同时,还吸收了许多新的制度和思想,这些制度和思想对中国历史的进展有着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