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正值求职季,高校毕业生即将走向职场,开启人生新篇章。但不谙世事的大学生由于长期处于校园的保护下,初入社会求职时往往缺乏经验,对很多“招聘”及“职务”都不是很了解。因此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锁定了毕业生求职者群体进行欺诈,让人不得不防。
求职不易,还需警惕,大家努力收获offer的同时,也要小心“求职陷阱”,避开各种套路和骗局。
常见陷阱
01 传销陷阱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其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传销一般以亲友极力推荐的途径传播,基本都以轻松赚大钱、无需面试直接上岗为噱头。面试或工作地点都比较偏僻且转换频繁,公司业务不能清晰说明。
此类陷阱常见话术为:以“招聘就业”、“技能培训”、“共享旅游”、“保健养生”等为幌子,编造“快速致富”等谎言,诱骗毕业生从事“拉人头”、“骗取入门费”等聚集式传销活动;或是打着“网络创业”、“网络兼职”等旗号,以“做任务赚钱”等为宣传口号,诱骗毕业生从事视频观看、广告点击、虚拟养殖等的网络传销活动。毕业生们因为社会经验较少,不了解传销的基本特征和发展下线等套路,很容易掉进传销团队精心设计的圈套中。
02 黑中介陷阱
一些非法职业介绍机构以招聘为名,收取高校毕业生报名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资料审核费、岗位稳定金等各种押金费用。其中一些中介机构与不法用人单位合作,先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费用,等到毕业生前往工作单位入职时,不法用人单位就会编造各种理由拒绝毕业生上岗或中途辞退。还有些不法机构向毕业生承诺提供高薪实习岗位,但毕业生必须缴纳相关服务费用。
03 夸大事实陷阱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增加对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力,会故意夸大单位规模、业绩、发展前景、工资和福利等,通过玩弄文字游戏,对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做模糊化处理,包括将兼职岗位说成是全职;将销售员、业务员等职位美化成“市场部经理”、“事业部总监”等。一些毕业生往往被这种文字游戏搞得云里雾里,稀里糊涂地就签订了合同,从而造成损失。
04 合同陷阱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个别用人单位为降低用人成本、规避用工责任而侵犯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有的仅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约定工作相关事项,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有一些签订的合同内容简单,缺少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劳动条件、合同期限等具体内容。部分公司还会以少缴税款为由,同时准备两份不同薪资的“阴阳合同”,或者包含“霸王条款”,要求几年内不得结婚、无条件服从加班、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
此外,部分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超过法定上限时间的试用期,或者重复约定试用期,并以此为由,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不缴纳社会保险。还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招聘大量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约定较低的试用期工资,等试用期结束时间一到,便以各种理由解聘。
警方提醒
要通过合法的、正当的、信誉良好的信息渠道来了解招聘信息,可以到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公共招聘网站,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站求职。
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用人单位背景,不盲目轻信。接到招聘邀约后,及时和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亲朋好友沟通情况,冷静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高校毕业生求职时要详细询问岗位信息、工作内容,不能只看表面。避免入职后发现实际工作与预期有出入,浪费求职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