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11点39分,苏享茂哥哥苏享龙在第三方社交平台个人主页发布文字和图片,称翟欣欣已被海淀警方逮捕。《立案告知书》图片显示,翟欣欣涉嫌的罪名为敲诈勒索,立案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另据红星新闻报道,翟欣欣已被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苏享茂姐姐稍早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她是5月17日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得到消息,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已被刑事立案,5月18日被刑事拘留。5月20日,她从海淀分局刑侦支队拿到了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的立案告知书。“检察院(5月)17日就立案了,然后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拘。我们这个案子走的是检察院立案监督,所以程序不一样。”
对此,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咨询了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滔。
黄文滔律师解释:“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对于逮捕翟欣欣是否符合相关程序,黄文滔律师表示,刑事强制措施必须在刑事立案后才能采取,否则没有依据,轻的说程序违法,重的说可能涉嫌非法拘禁。
根据该案立案告知书,黄文滔律师分析:5月20日是被告知人收到告知书的时间,那么警方5月18日把人以传唤的名义带走,传唤的最长时间可以是24小时,5月19日正式刑事立案。“这样看办案程序没有问题。”黄文滔律师说。
6月9日下午,刑法专家、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武举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苏享茂如果形成自杀决断的主要因素不是为情所困,而是因为内容、方式超出常人忍受限度的勒索,那就应当将结果责任归结于行为人,从这个角度判断,翟欣欣最高可获无期徒刑。
6月9日下午,刑法专家、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武举告诉记者:“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如果‘翟欣欣索要千万财产’的事实成立,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关于是否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来判定。因为本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指的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须结合更为详细的案情方能做出判断。”
记者注意到,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有一个基本结构:行为人对被害人实行了威胁、要挟的行为,产生恐惧心理。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对于网传“翟欣欣使苏享茂陷入精神痛苦”这一说法对案件的影响,张武举副教授分析认为:“‘苏享茂陷入精神痛苦’分两种情形,一是苏享茂因对行为人有过强的情感依恋、为情所困所致;二是苏享茂对行为人的情感依恋在正常范围内,但行为人施加要挟的内容、方式超出了常人可承受范围,致使苏享茂不堪忍受自杀。这两种情形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比如,有些案件中,如果因为被害人自身太知情重义,为感情所困做出自伤、自杀等决断,这就不是情节特别严重;如果形成自伤、自杀决断的主要因素不是为情所困,而是因为内容、方式超出常人忍受限度的勒索,那就应当将结果责任归结于行为人。本案中,从这个角度审查判断是否将苏享茂死亡的后果归责于翟欣欣,进而评判翟欣欣是否最高可获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6月9日,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以及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如果此前媒体报道中的相关事实最终被司法机关认定,翟欣欣或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刘凯律师称,结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先前在民事判决中认定的事实:翟欣欣在协议离婚期间,以举报苏享茂经营中存在违法,将使苏享茂人身、财产遭受不利实施胁迫,使苏享茂陷于恐惧、恐慌,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签署《离婚协议》,放弃房屋所有权并承诺给予翟欣欣1000万元。翟欣欣的胁迫行为违背了协议离婚过程中财产处分自愿原则,具有违法性质。同时,法院认定翟欣欣的胁迫行为是造成苏享茂自杀的原因之一。
刘凯律师认为,如果事实如此前法院民事判决认定一致,翟欣欣将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胡永平律师表示,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敲诈勒索罪既遂状态是,行为人对他人实行了威胁、恐吓的行为,该行为使受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胡永平律师称,一般情况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2000元至5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3万元至1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敲诈勒索数额、次数、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
胡永平律师表示,对于敲诈近亲属财物的情况,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即使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同时,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对于翟欣欣敲诈丈夫苏享茂一案,虽然属于敲诈近亲属的情况,有酌情从宽处理的规定,但根据媒体此前报道其敲诈的数额和造成的恶劣后果来看,翟欣欣的刑期很可能会在十年以上。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6年前闪婚41天之后,因妻子翟欣欣索要千万财产,IT男丈夫苏享茂被逼无奈,在互联网上留下公开遗书,跳楼自杀。
2023年6月9日,他的哥哥苏享龙在第三方社交平台个人认证主页写道:“2017年9月7日,WePhone开发者苏享茂因被翟欣欣威胁恐吓、敲诈勒索1000余万,致身心不堪重负坠楼身亡……感谢各位网友自2017年9月以来持续地关注、支持和帮助,感谢,感恩,深深鞠躬。可以告慰大家的是,翟欣欣已被逮捕,羁押在看守所!我们终于等到了这一天!由于要求配合警方侦查,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告诉大家这一消息,在此表示十分歉意……”
苏享龙发布的《立案告知书》图片显示,“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立案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另据红星新闻报道,“海淀区检察院已经依法对翟欣欣批捕,海淀警方已对翟欣欣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翟欣欣(左)与苏享茂。 图片来源/网络 一图回看翟欣欣案
来源 | 综合上游新闻、红星新闻、大河报·豫视频、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