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企业,不是没有制度,也不是制度不健全,而是制度没有执行力!
如果没有执行力,再好的制度都是一堆废纸!
所以,如何保证执行力,是管理者的头等大事。
如何才能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呢?
西方管理学家提出一个原理,叫“热炉原则”:制度就像一个热火炉,必须具备四个特点,否则,制度就会失效。这四个特点是:警示性、一致性、即时性、公平性。
一,警示性
制度的“警示性”是指:所有人都知道火炉的威力,无需亲手去触碰,大家都清楚火炉会把人烫伤。
通常的做法是事先预警——制度定好了,要事先告知所有相关者:全体人员请注意,这里有个火炉,炉温有800度,千万别伸手,一伸手注定会烫坏——如果脚踩两只船,开除;截留货款、挪用货款,开除;泄露客户资料,开除;拿假发票报销,开除!……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大军规,这是底线、红牌、高压线,不许碰,一碰就会“死”。
事先预警是基本的“法理”:我早已有言在先,不是“马后炮”。
而且,这样做是出于善意的管理意图:不希望员工犯错受到严厉的惩罚,所以,管理者已经三令五申、耳提面命,反复告知违规的代价。
如果员工知错犯错,属于咎由自取,作为执法者心安理得。
我们有的管理者,不但事先不预警,甚至看到下属即将犯错也不提醒,甚至心中一阵窃喜:好,快出错了,出了错我好收拾你!甚至提前挖好一个坑,看谁不小心掉进去赶紧冲上去把人家活埋。这种管理方式属于“坏人带团队”,专业术语叫做“恶意执法”。
2009年9月8日,上海有位白领叫张军,因为好心帮载一位自称胃痛要去医院的路人,结果被城市交通执法大队认定为“黑车”,扣车并罚款1万元。
原来那名“路人”是执法大队的“线人”。这名“线人”在路边请求张军顺路捎他去前面医院,声称自己胃疼走不动了,结果,到了医院门口,“路人”把钱丢到车上,还强行拔掉张军的车钥匙。刚好路边有几个身穿制服的人查黑车,七手八脚把张军拖出车外。
张军的第一反应是碰到强盗打劫了,刚想打电话报警,电话被抢走了。张军双手被反扣,还被卡住脖子,被搜去驾驶证和行驶证。对方告诉张军,他们是城市交通执法大队的。
事情被曝光后,大家才慢慢搞清楚内幕,这是上海交通执法大队精心导演的“钓鱼执法”的冰山一角。
这种事情需要大家讨论嘛?不需要!因为这已经超出了人类这个物种应有的行径。
二,一致性
制度的“一致性”是指:火炉的温度自始至终都是一样热,前后一致。制度的效力自始至终不打折。
火炉刚刚摆出来,有人不相信:领导说炉温有800度,肯定是骗人,结果一伸手,哇,真有那么烫;3年过去了,风吹雨淋,有人想,炉温肯定不热了,一伸手,还是800度;昨天下雪降温了,有人想,这次肯定凉透了,一伸手,炉温还是800度。
大多数组织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往往都是“三分钟热度:新制度刚刚出台,老板在全员大会上拍着胸脯表态:“从明天起,严格管理,任何人不许迟到;迟到一次罚款一百!”
结果,第二天,老板亲自迟到了,怎么办?罚!老板把自己给罚了。这是第二天,第二周就变了:高层管理者情况特殊,另当别论;第三周,中层管理者下不为例;第四周,普通员工不了了之,没有下文了;制度流产了。
绝大多数管理者都是把制度干到“流产”的高手!
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最重要的元素,恰恰就是最缺失的元素。比如,“持之以恒坚持原则”,这种精神是稀缺的,这种人是稀缺的!
请问,你的组织里有没有这样的人?
如果有就好办了,怎么做?把他挑选出来,让他把关去执行!这样,制度的执行力就可以大为改善。
三,即时性
制度的“即时性”是指: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有人把手伸进火炉,就会立刻被烫伤。一旦违反制度,立马就会受到惩罚。
如果有人把手伸进火炉里,当时一点感觉都没有,三个月之后才发现手上起燎泡了,想来想去想不起是什么原因导致的,火炉的威慑就会荡然无存。
组织管理中,奖惩一定要及时,奖惩越及时,效果越显著。
管理学家曾经反复比较,“正面的反馈效果好”还是“负面的反馈效果好”,最终结论是:即时的反馈效果好。
不管正面反馈还是负面反馈,反馈越即时,效果越好!
有一家民营企业,公司制度规定:迟到一次罚款五十。但是,规定之后基本上没有效果,一看执行过程就明白了:员工迟到了,先记录在考勤表中,月底发工资再扣除,一个多月才感觉到;员工工资最低五千块,扣除五十还有四千九百五十,根本不在意,比例只有百分之一——既不及时,又不敏感。
后来,公司对执行方式做了调整:如果迟到了,视为自动下岗。想要重新上岗,先找门卫开罚单,拿着罚单到财务交钱,然后,再拿财务开的收据找部门经理报到,申请重新上岗。
从此,很少有人迟到了。虽然五十块钱事小,但是,丢人现眼一大圈,当场都没脸见人了。
有个总裁班是这样管理的:上课迟到一次,乐捐班费300元:上课时手机发出铃声,乐捐班费100元。如果有人迟到了或者上课手机响了,一到课间休息时间,财务委员马上收钱,绝对不会拖到下一堂课。这叫制度执行的即时性。
四,公平性
制度的“公平性”是指:不管是任何人,只要敢把手伸进火炉,照烫不误。制度面前一视同仁,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公平性”这个特点,也叫“对事不对人”。
公平性原则在家族企业管理中是个极其敏感的问题。
家族企业的管理,最普遍的问题是管理中有明显的贵贱亲疏之分:这是自己人,那是外人。所以,在制度执行和资源分配上,常常存在明显偏向,做不到一碗水端平。
为了纠正这种偏差,有的公司不惜矫枉过正,比如,位于苏州工业园的德胜洋楼公司在《德胜员工守则》中,对“上下级关系”就有这样的明文规定:
“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提拔与上级无血缘关系的员工。实践证明,只有这样才对所有的员工(包括与上级有血缘关系的员工)公平。当你在处理下级员工所犯错误时,处理最严重的必须是与你有血缘关系的或是你的同乡,否则作违规规处理,要受到相应处罚。这是树立管理人员威信且符合现代文明的举措。”
警示性、一致性、即时性、公平性,这四个特点构成了制度的热炉原则。如果制度具备这四个特点,制度有效,板上钉钉;如果制度失效了,变成废纸了,一定是其中一个特点或者几个特点丧失了。
只要你看得懂制度什么特点丧失了,你就知道怎么去改善。
其实,保证制度的执行力,很多时候并不是你会不会的问题,而是你想不想的问题。
如果你不想,那就永远也不会。就像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你永远无法教会一个不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