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某学校初一年级级长王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方某早恋的虚假信息传达给班主任张某,张某据此课堂上公开批评责骂方某“不想读就滚”等之后违规给方某听课超过一周。
2019年12月,方某因长时间听课担心跟不上,以及害怕被同学嘲笑,企图在家中自杀;后被诊断为“抑郁状态”,住院治疗56天后转学。
香洲法院认为,王某、张某误信误传方某早恋信息等错误行为,属行使教育惩戒权不当,构成侵权行为。
以上行为系张某、王某在履行教学职务过程中做出,应由该学校承担民事责任;故判决某学校书面向方某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5万元。
来源:广东省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