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人类有五种感官,分别是视觉、嗅觉、触觉、味觉和听觉。但几乎在他提出这个理论的同时,人们就注意到了一些不符合规律的事情。比如当你感到饥饿或头晕时,你是通过其中一种五种感觉来感受到的,还是属于另外一种感觉?科学家已经争论了两千多年关于到底有多少种感觉,因为最终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定义感觉。
科学家通过区分感觉和知觉来分类感觉。感觉是完全基于身体的物理反应,只是身体检测到一些感官信息,即科学家所谓的刺激。而知觉则是对这些刺激进行组织和解释。因此,知觉是我们有意识地感受或体验某些东西。例如,当你触摸一只猫时,你的皮肤可以感受到它的毛发,然后这些信息被大脑处理并解释,让你感受到了它的柔软。因此,感觉主要涉及身体,知觉则主要涉及大脑。神经元通过微小的受体来感知刺激,并将从物理刺激生成的电信号翻译和传递,例如触摸猫。
这些信号随后在我们大脑的不同部分中得到组织和解释,导致我们有意识地感受或理解刺激,例如猫毛的柔软度。当人们谈论感觉时,很多时候他们指的就是知觉,即有意识地体验或感受某些东西。因此,你拥有的感觉数量取决于你所考虑的是感觉还是知觉这两个过程。
如果你考虑的是感官刺激本身,那么只有三种感觉。第一、光线刺激转化为视觉;第二、化学刺激包括味觉和嗅觉;第三、机械刺激涉及触觉和听觉。然后就有了亚里士多德最初提出的五种感觉,这些感觉基于由可见的感官器官(如眼睛或鼻子)检测到的外部刺激引起的知觉。但肯定有一些我们可以感觉到但没有附着在可见感官器官上的东西。例如,你可以通过皮肤感知热和冷,但那是不同于触觉的感觉。
我们还有平衡感,通过耳内的前庭系统检测运动和空间定位。这让你判断像行走时肢体的弯曲或伸展程度之类的事情。如果你闭上眼睛,让别人将你身体像娃娃一样移动,你仍然能够描述出自己的准确位置,因为我们能够感受到我们的关节角度和肌肉长度。因此,七种外部感觉加上疼痛和本体感觉,总共有九种感觉。
对于很多神经科学家来说,九是他们最喜欢的答案。但有些人会将内部状态添加到一个通用类别中,例如饥饿、口渴或需要上厕所。因此,总共就有十种感觉了。但还有一些我们可以感知但没有意识到的事物,这些算不算是感觉呢?我们的身体对于一些事情有受体,例如我们的脑脊液的酸碱度和葡萄糖水平,但我们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拥有稍微酸性或碱性的脑脊液。
你也可以把一些其他的感官细分成更具体的分类。例如,内部状态的类别可以细分为各个单独的状态:饥饿和口渴分别属于两种不同的感觉,甚至需要上厕所也可以被分为两种感觉。但我们也可以独立地感受光线强度和颜色,所以视觉实际上可能是两种感觉。
因此,如果我们将感觉定义为身体能够感知的刺激,那么现在我们大约有20多种感觉。但我们可以再多举些例子。我们还可以将所有专业化和独特的受体视作不同的感官。视觉不仅仅被细分为亮度和颜色,颜色还可以按红、绿、蓝对应的不同波长而细分。每种颜色都有一个特定的受体专门用于响应其波长。味觉现在也被细分为咸、甜、苦、酸和鲜味。那么我们现在就有了至少33种感官。而这还不包括400多种不同类型的嗅觉受体或每个与不同音调相对应的单独听觉受体。
因此,现在我们已经失去了计数的能力,但我认为我们可能会到达数千种感觉。而且这只是人类中的数量!其他动物,如候鸟,可以利用地球的磁场进行导航。但最终,这个问题不是你拥有多少种感觉,而是“感觉”本身的定义。这归结于知觉,即你如何理解周围世界的能力,这远远超出了仅仅五种传统感觉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