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和顺镇位于腾冲市城西南四千米处,这里被称为中国古代建筑的活化石,是古代南方丝绸古道上的商贸名镇、文化名镇和旅游名镇,古建筑星罗棋布,气势恢宏,蔚为壮观,这里有中国乡村最大的图书馆,这里是一代哲人艾思奇的故里,这里是翡翠大王的家乡,是我国西南地区著名侨乡。该镇先后获得中国第一魅力名镇、全国环境优美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中国十佳古镇、全国首批美丽宜居示范小镇、第三批中国传统建筑文化旅游目的地、中国最美丽的十大乡村等众多殊荣,历史悠久,文化灿烂,风景如画,游人很多。习近平总书记于2020年1月19日下午来到和顺古镇考察,了解丝绸古道交往、历史文化传承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和顺古镇是全社会共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人类共同的瑰宝。

腾冲市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斗志,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保山市和顺古镇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工作取得好成绩。

一、贯彻《条例》创佳绩

自《条例》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 腾冲市严格履行职能职责,不断在创新保护理念、转变管理方式、促进合理利用、实现科学发展上下功夫,扎实做好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擦亮“全国十大魅力名镇”之首的靓丽名片。

(一)强化宣传引导,古镇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在《条例》起草过程中,先后组织古镇居民、商户召开座谈会10余场次,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条例》实施以来,依托和顺老年协会成立了一支100多人的义务宣传队,通过文艺汇演、宣传宣讲、进村入户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切实提升了和顺古镇居民和经营商户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健全组织机构,全面充实古镇保护力量。原省《条例》颁布实施后,为强化和顺古镇的依法保护与管理,2011年2月成立了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2019年3月机构编制改革中,古保局列为待消化编部门(零编制部门),没有审批、行政执法等相关管理权限,在古镇内开展工作处于被动局面。对此,腾冲市委、市政府积极向上争取汇报,最终在2022年12月正式将古保局定为市政府派出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当前共有在职人员14人,由和顺镇党委书记兼任局长。同时,综合执法局驻和顺监察中队18人。通过机构的明确和人员的保障,确保了和顺古镇保护管理的有序开展。

(三)完善规划方案,持续推进《条例》落地落实。先后完成了《和顺古镇保护与发展规划》《腾冲地热火山风景名胜区和顺景区详细规划(2011—2025)》等规划,为和顺古镇的系统性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当前也在按照两份《规划》明确的内容开展工作,确保了工作的延续性、一致性。市《条例》出台后,及时研究出台《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理顺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机制,为古镇保护、旅游开发、科学监管、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前,正在根据《条例》要求推进和顺古镇保护维修规范制定、和顺古镇“三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划定等工作。

(四)全面加强监管,切实保护古镇总体风貌。一是抓实古建资源统计维护。由古保局、和顺镇、古建专家组成古镇资源调查组,对和顺古镇内挂牌保护的117座古民居和省住建厅挂牌保护的87座古建筑(包含牌坊、洗衣亭和古民居)等文物资源进行全方位摸底调查,明细保护管理内容,实行“一建筑一档案”管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加大文物古迹修缮力度,实施完成“青锁”山门、千手观音、文昌宫等古建修缮工程,正在对魁星阁进行保护修缮。二是加强房建审批监管。将和顺古镇规划区纳入城市规划管理,成立了和顺古镇居民建房审查委员会,建立了“群众申请、现场查勘、镇级初审、市级联审、批准发证、放线定界、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的建房审批机制,从土地来源、建设方案、建筑材料、建筑高度等方面严把居民建房修缮审批关,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条例》实施后,累计受理建房审批申请书42份,召开房建初审会10次、市级联审会议1次,对2018年底以来105户古镇居民建房申请户进行审批,批准建房71户、要求整改10户、不同意24户。下发停工、风貌整改等各类通知书246份;拆除与古镇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90余起,清理不符合“一店一招一幌”规定的广告牌150余块,确保了古建筑物不受破坏,新改建房屋符合古镇的传统风貌。

(五)坚持多措并举,有效规范古镇管理秩序。以和顺古镇创建国家5A级景区工作为抓手,持续加大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和整治力度。一是大力整治交通乱象。对和顺古镇核心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常态化开展治理,规划设置非机动车集中停放车位400余个,增设交通标识标志牌40余块,劝导占道停放电动车3000余辆,交通秩序不断改善。二是有序规范古镇秩序。坚持“分片治理、疏堵结合”,清理违规经营小摊贩680余起、店外摆摊480余起;划定专门区域,对39户当地困难群众销售农特产品实行备案管理。责令整改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等累计900余起,清理小广告1100余张,制止露天焚烧垃圾180余起,劝离钓鱼人员980余人次,古镇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开展古镇消防、食品药品安全、防震减灾、防汛、地质灾害防治等各类专项检查督查,制定各项安全应急预案17个,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5支,设置应急避难场所15个,微型消防站2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水上安全应急演练、地震应急演练、反恐防暴应急演练20余场次。实施和顺图书馆旧址古建筑群消防工程,启动钏氏宗祠和杨氏宗祠消防项目建设。

(六)坚持和谐共赢,实现保护开发一体推进。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使和顺古镇在保护中得到开发,和顺居民得到更多实惠。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实施了道路交通、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综合治理、古镇保护及传统村落建设、农田水利等工程项目,完成大盈江沿河路、沿河慢行步道及绿化美化工程,全镇主路硬化率达100%。1号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通景公路停车场及古镇智慧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古镇功能配套更趋完善。强化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及处置工作,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覆盖率达10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5%。二是促进群众增收。随着《条例》的实施,和顺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到和顺旅游的人数日益增长,旅游服务成为当地居民增收致富的主渠道,全镇参与旅游相关行业的居民超过3000多人。

二、 再接再厉谱新篇

腾冲市今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提升和顺古镇保护水平,更好促进当地发展。

(一)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问题。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汇报,为和顺古镇争取专项保护经费用于挂牌保护的古民居、古建筑的修缮和维护。积极与企业沟通协调为实现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的收取创造有力条件。二是整合全市执法力量,尽快根据《条例》要求对行政执法进行集中授权,为古镇保护管理机构执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持续加强风貌管控。尽快启动新一轮和顺古镇保护管理的详细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和顺古镇“三区”划定及建筑维修规范制定出台工作,推动和顺古镇保护管理更加精细化、标准化。四是加强对古镇经营业态的管理,充分借鉴大理、丽江等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布局古镇商业网点,在保证和顺古镇浓厚的文化韵味的同时,有序规范古镇经营业态。五是结合法治宣传月、和顺古镇保护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培训,努力形成保护古镇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部门联动,凝聚古镇保护管理合力。一是根据《条例》和《腾冲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部门的工作任务,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逐项研究,形成有力的推进举措。二是持续健全和顺古镇居民建房审查委员会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形成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把控好古镇风貌。三是持续加强房建监管。积极建立专家咨询服务平台,对重大修缮、改造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健全房建巡查档案,利用好古镇智慧管理平台,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处置及时,措施更加科学、更加有效。四是持续加大对古镇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重点环节的治理力度,切实解决“脏、乱、差”死角,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和市场秩序,通过部门联动、合力攻坚,全力确保和顺古镇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一举成功。

(三)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古镇保护水平。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保山市和顺古镇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全面践行“大兴调查研究”“两个革命”“三法三化”“三个马上”等要求,推动工作作风持续改进,锻造一支为民务实、清正廉洁、忠诚干净担当的和顺和谐新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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