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银川晚报】;
4月24日,记者从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经过价格听证并报请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5月4日起对市辖三区范围内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进行调整。
调整后出租车起步价定为:
3公里以内9元,超出3公里根据排量不同,小于1.6升排量的车每公里1.5元,新能源以及大于等于1.6升排量的车每公里1.7元;
等候费3分钟以内免收,每等候1.5分钟加收0.5公里车公里租价;
单程空驶费,行驶10公里后每公里加收50%车公里租价;
夜间行驶费晚11时至次日早6时加收20%运价。
此外,此次调整同步实施运价与燃料价格实行联动机制,以近3年银川市非居民用天然气平均价格2.58元/m⊃3;为基数,当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每上涨1.00元/m⊃3;,上调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1.00元,联动周期参照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周期。由市交通运输部门提出,发改部门审核,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执行,不再履行其他调价程序。
5月4日至5月19日为出租汽车计价器调表期。
调表期间,已调表的出租汽车按新的运价标准执行,待调表的出租汽车按原运价执行。
相关部门要求,各出租车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标准,在车外醒目位置进行标明,做好计价器调整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加强经营者素质的培训和管理,规范司机经营行为,强化司机安全意识及服务意识,提升行业服务品质。
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不按计价器收费、拒载、甩客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记者:李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