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张玫 陈锋 北京报道

4月19日,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宏图”)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告显示,ST宏图2020年和2021年虚减负债金额合计194.96亿元,2017年和2018年虚增利润8.09亿元,并且信披存在重大遗漏。鉴于以上情况,证监会依法拟对ST宏图、三胞集团以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及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中,三胞集团董事长、ST宏图实控人袁亚非被警告、罚款200万元,并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华夏时报》记者就相关问题向ST宏图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此前,2月28日,ST宏图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宏图三胞”)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

虚减负债194.96亿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ST宏图成立于1998年,三胞集团成员,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股权透视图显示,ST宏图公司法人为廖帆,实控人则为袁亚非。

4月19日,ST宏图公告显示,公司于4月18日收到证监会《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存在虚减负债的情况。其中,2020年虚减负债金额为97.48亿元,2021年虚减负债金额为97.48亿元,2020年和2021年虚减负债金额合计194.96亿元。

不过,ST宏图的虚减负债情况不仅存在于2020年和2021年。公告显示,2017年至2021年,ST宏图的财务报表虚减负债金额分别为90.63亿元、98.20亿元、98亿元、97.48亿元、97.48亿元,占当期披露负债的比例为81.28%、104.73%、106.4%、103.34%、101.75%,存在虚假记载。

此前,ST宏图和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2021年12月30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以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上述两家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告知书显示,证监会对三胞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对ST宏图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有行业内分析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作为一家上市公司,ST宏图涉嫌造假、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对整个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这种行为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和监管,以维护市场的公正和透明。同时,也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时要注意风险,选择正规、合法的投资渠道,避免受到不良影响。

虚构交易和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公告,除了上述提及的虚减负债情况,ST宏图的“罪责”还有虚构交易和重大遗漏。

关于虚构交易,公告显示,ST宏图虚增收入和利润。2017年至2018年,ST宏图通过宏图三胞及其32家子公司、3家分公司与三胞集团安排设立、借用并控制的,交由宏图三胞管理的南京龙昀电脑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虚构购销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和2018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7年,宏图三胞虚增利润总额5.16亿元;2018 年,ST宏图虚增利润总额 2.93亿元,合计8.09亿元。

关于重大遗漏,公告显示,2017年10月25日,ST宏图形成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国内保理合同》(F17C1952)项下保理本金总额不超过1.1亿元,期限1年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时任董事杨怀珍、辛克侠、宋荣荣、仪垂林、施长云、邹衍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

当年10月26日,三胞集团实际控制的上海越神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越神”)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通恒信”)签订《国内保理合同》(F17C1952),合同约定上海越神以对宏图三胞的2.1亿元应收账款向海通恒信申请保理融资。同日,ST宏图与海通恒信签订《担保合同》,合同约定由ST宏图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8年,ST宏图、上海越神与海通恒信三方又签署了协议,约定了ST宏图在上海越神未还款的情况下承担还款责任。然而,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越神未偿还上述借款,ST宏图2021年末仍承担担保义务。

同时,ST宏图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其对关联方担保事项。但公司未在2017年至2021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该事项,导致2017年至2021年的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北京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吕随启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并非孤例,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造假如果是在保荐人的专业指导下进行的,通常不容易识别;如果是企业自身的造假行为,则可能漏洞比较明显。市场上很多上市公司通过适度“包装”美化财务报表,以实现融资数量最大化的目的。但过度“包装”就有可能质变为造假,是对投资者、监管层的欺骗,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

南京前首富遭罚

作为昔日的南京首富,袁亚非被称为“电脑大王”。他所创立的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是ST宏图的控股股东公司。而宏图三胞则是ST宏图旗下的全资子公司。袁亚非在南京一度与苏宁电器张近东、雨润集团祝义材、金盛集团王华并称南京城“四大富豪”。早在10年前,宏图三胞还是中国最大的电脑城之一,成为一众80后买电脑的“首选”之地。巅峰时期的宏图三胞曾在全国十余省开设几百家门店。然而,由于错过了互联网的“风口”, 公司早已失去往日辉煌,负债累累,门店纷纷闭店,溃不成军。

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此次财务造假行为是由三胞集团实控人、董事长袁亚非组织、领导和策划。

据悉,三胞集团是ST宏图控股股东,袁亚非在集团总裁室会议上决策由ST宏图财务部门,解决ST宏图实际业绩情况与业绩规划存在差距的问题,安排集团时任分管财务副总裁檀加敏负责对接ST宏图财务部门,檀加敏按照会议要求口头下达任务给ST宏图时任财务总监宋荣荣、宏图三胞时任财务管理部经理刘正虎,由其安排财务部相关人员具体实施。

由于三胞集团财务部垂直管理ST宏图财务部,ST宏图财务报告需三胞集团分管财务副总裁檀加敏同意后才能披露。而三胞集团作为ST宏图控股股东,授意、指挥ST宏图进行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以及表外融资少计负债。

证监会表示,三胞集团上述行为已构成“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时任三胞集团董事长袁亚非为三胞集团上述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时任副总裁檀加敏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关于ST宏图虚构交易、虚减负债、重大遗漏的情况,4月19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袁亚非、檀加敏、杨怀珍、杨帆、廖帆、宋荣荣、钱南、李国龙、仪垂林、施长云、邹衍、辛克侠、许娜、刘正虎、李旻、鄢克亚、苏文兵、林辉、王家琪、李浩等二十位涉案董监高人员均被处理。

具体而言,袁亚非作为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居于核心地位,组织、领导、策划涉案违法行为。

檀加敏时任ST宏图监事会主席、三胞集团副总裁,组织、策划、实施虚构交易信息披露违法事项,是2017年、2018年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此外,檀加敏作为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接受指示,组织、策划、实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违法行为的发生与其职责、具体实施行为直接相关,与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具有紧密联系。

对此,证监会决定对袁亚非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证监会对檀加敏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袁亚非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檀加敏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编辑:严晖 主编:夏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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