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亲社会违规行为是指员工自愿做出的提高组织利益但违反组织正式规定的员工建设性偏差行为。
在当今大数据时代下,能够快速调整经营战略,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对组织发展来说变得尤为重要。
员工作为企业中的一员往往会受制于企业规章制度的管理,在很多情况下不能随机应变,适应市场需求。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员工出于保护组织或他人利益的目的可能会做出违反组织规则的行为。
关于员工亲社会违规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表明员工的自尊与自我效能感、职业使命感、尽责性等员工个人特质。
服务型领导、家长式领导、德行领导等领导特质以及工作自主性、高绩效工作系统、职业工作特征等工作特征因素都会对员工亲社会违规行为产生影响。
综合上述研究,在组织方面影响员工亲社会违规行为的研究主要包括组织气氛、组织支持感、组织美德等,然而对组织负面因素的探讨较少见。
企业伪善作为结果变量。例如,HongdanZhao和JingXu采用扎根理论方法探究企业社会责任中员工关于企业伪善的归因。
研究发现员工企业伪善归因包括六大类:容量限制,促进外部压力,缺乏监督,真诚的承诺,猜测和外部的宽容。
Dustin和Eric考察了企业社会责任一致性程度对人们感知企业伪善的影响,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失败的一致性和严重程度增加了人们对企业伪善的感知。
另外,有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与社会大众所接受信息之间的不一致也会影响对企业伪善的感知。
殷龙,王先甲和蒋勤峰的研究发现企业伪善行为受制于企业不同阶段利润的重要性以及价格因素等。
除此之外,有学者指出影响企业伪善的感知因素还有经济因素、委婉语言、组织的合法性等。
关于企业伪善的影响因素,樊帅研究了四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利益因素,不同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决策影响的不同,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得不做出伪善的行为来迎合组织不同利益决策者。
其次,经济因素,承担社会责任虽然会为企业带来长期利益。
但同时也会对企业运行成本造成一定压力,在短期利益的驱动下尤其是当企业陷入困境时,企业为了规避成本损耗采取伪善行为。
然后是组织因素,组织的奖惩体系、管理方式、企业声誉等都可能促使产生企业伪善行为。
最后是媒体因素,如果企业和媒体看法不一致,则尽管企业付出了相应成本去履行社会责任,仍然会得到社会外界对企业伪善的评价。
综上所述,虽然企业伪善的研究历史相对较短,学术界关于其的研究已较为丰富。
当企业伪善作为前因变量时,主要影响企业声誉、消费者对企业的态度及购买倾向等外部因素,对企业内部因素的影响因素研究比较缺乏。
因此研究将探讨企业伪善对企业内部员工的亲社会违规行为的影响。
企业伪善对员工道德推脱的影响
研究表明,企业伪善与员工道德推脱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这与相关的研究结果一致,例如企业伪善与员工道德推脱显著正相关。以及组织伦理气氛会作用于员工的道德推脱水平。
这是由于企业伪善是企业出于自身的盈利目的而忽视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在社会群众压力下,企业为了维护自身形象以及利益更大化对大众做出相应社会责任的承诺。
员工在这样的功利企业中,由于自身工作发展的需要,可能会跟随企业,做出维护企业利益的亲社会违规行为。
但是处于企业伪善背景下的员工能够感知到企业伪善行为的非伦理性,这与员工自身的道德观念冲突。
Saidon,Galbreath和Whiteley研究表明当发生越轨行为后,人们会通过调节道德推脱的心理机制来控制道德感知,解救自我的负罪感以及减少行为后果的自责感。
因此员工为了缓解道德观念冲突对自身认知的影响,合理化自身行为,会通过道德推脱机制将自身背负的责任推卸给企业。
因此,在企业伪善这样的负性社会环境的影响下,个体往往会借助道德推脱的心理机制来为自我的非道德行为找借口,使个人避免陷入自责和内疚情绪中。
因此企业伪善水平越高,员工道德推脱水平也会越高。
企业伪善对员工亲社会违规行为的影响
研究表明,企业伪善与员工亲社会违规行为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这与相关研究一致,例如。《领导与组织研究》、《中山大学领导与组织研究报告》研究指出,伦理型领导会作用于员工亲组织非伦理行为。
此外,还有研究表明,组织伦理氛围会影响特定的员工越轨行为。
因为企业伪善一般是隐秘发生的,不被外人所知,但员工身处在组织机构中往往会成为企业伪善的最直接感受者。
在企业伪善环境下,员工会直接感知到企业盈利为大的隐秘宗旨,因此员工可能会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利益,甚至不惜违反组织规则都要做出亲社会违规行为。
他们会认为这些亲社会违规行为是能够被企业所接受的,是符合企业经营理念本的,因此员工在做出亲社会违规行为时可以通过道德推脱重新解释自己的行为。
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对亲社会违规行为的可接受度。
同时,由于员工的违规行为是感知到企业伪善后做出的,所以一切的责任应该归咎于企业,员工会选择将一切罪祸与源头的责任都推脱给企业。
认为是企业伪善诱发了自身的亲社会违规行为,所以即使做出违反企业规定的行为,员工也会说服自己一切都是为了企业的利益,自己不应该由此受罚。
去人道主义和责备的不同归因可以令员工可以以此说服自己,与企业伪善行为相比,自己的违规行为算不了什么。
个人行为只是为了维护企业和他人的利益,性质相比较为轻微。通过向下比较机制,员工会减轻自身对从事亲社会违规行为的负罪感,从而实施亲社会违规行为。
一旦公司最高管理层采取虚伪的策略以与真实面孔不同的虚假面孔对待外部世界,公司就会处于功利主义和自私自利的道德氛围中。
这将使员工相信为了提升组织利益而违反规定是组织默许的。
社会认知理论认为,个体行为是环境因素与个体因素交互作用产生的,个体会通过对外界环境的感知以及自身经验的相互作用下,做出自身的行为选择。
因此,根据社会认知理论,员工在接收到企业伪善的信号后,会认为企业是以利益为主的,道德标准对于企业来说相对不那么重要。
所以,为了顺应组织的经营理念并获得晋升的机会,员工可能会从事亲社会违规行为来使组织获利。
同时,为了避免自身道德的失衡,员工可能选择通过道德推脱,将个人的亲社会违规行为的行为后果的责任转嫁给企业。
因此,企业伪善气氛会诱导员工产生亲社会违规行为。
所以,在企业管理实践中,应充分关注企业伦理气氛对员工行为的影响,通过企业伦理氛围能够有效预测员工行为,这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道德推土对员工亲社会违规行为的影响
研究表明,道德推脱与员工的亲社会违规行为呈正相关。
例如,史江涛和赵佳丽研究表明,儒家精英价值观通过道德勇气的中介作用能够积极影响亲社会违规行为的产生。
这是因为,人们可以通过道德推脱,对个人行为进行重新解释,从而减少自己的行为责任感。
此外,亲社会违规行为本身具有两个密不可分的含义。
即亲社会性和违规性,员工在工作中所出现的违规行为,可以运用道德推脱的调节机制,重新解释其违规行为,认为他们的违规行为的最终目的是保护企业利益。
此外,Barsky指出道德推脱对不道德行为具有积极影响。并且丁吉祥研究指出道德推脱正向影响员工亲组织不道德行为。
如果在企业伪善影响下,员工也模仿学习这种类不道德的行为,那么员工就会认为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是受企业的影响,是威权的作用,并非自己的责任。
通过道德推脱的转嫁责任的机制,将责任统统推卸给企业,可以减少员工对自己从事不道德行为的内疚和自责感,从而促进道德调节机制的失灵,实施亲社会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