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凯丽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被告劳某某因文章中出现针对张凯丽的不实言论及侮辱言辞,被判构成对张凯丽名誉权的侵犯,须向原告张凯丽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维权期间合理支出,但张凯丽考虑到被告主动致歉的诚意及其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等因素,最终免除了被告的经济赔偿。被告在《人民法院报》上及涉案微信公众号上刊登致歉声明,向张凯丽赔礼道歉并承诺其今后将遵纪守法,恳请张凯丽予以谅解。大家还是要擦亮眼睛,辨别消息的真实性。
(原标题:张凯丽维权胜诉)
来源:@晨报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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