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是公文写作中的一种,通常用于向上级机关或领导请示某项事宜。请示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如下:

  • 1.请示应做到一文一事。一个请示只能有一个请求事项,而不能有多个请求事项。这是因为,多个请求事项会给上级机关的批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缺乏针对性和单一性,导致请求的事项不突出、不明确,不利于所请求事项的及时解决。
  • 2.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请示若有多个主送机关叫多头请示,多头请示会使受文的多个上级机关不便于批复,或者说无法批复。尤其会造成批复的结果不尽一致,容易把问题做成“夹生饭”,从而延误了问题的解决。一般情况下,请示不宜向上级机关的领导者个人行文。
  • 3.请示的事项应当力求明确、简洁。写作时,要注意使用概括性的书面语言,有顺序、有层次地排列请示事项,要用简省而逻辑严密的文字阐明道理。
  • 4.请示的正文,主要由请示的原因、内容、要求三部分组成,请示时应将理由陈述充分,提出的解决方案应具体,切实可行。
  • 5.请示的注意事项除其特点中所述之外,还应注意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切忌用报告代请示行文;请求的内容若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时,在正常情况下应先进行协商,必要时得联合写请示;如有关方面意见不一致,在请示中应如实地表达出分歧;请求拨款的应附预算表。
  • 6.正式印发请示送上级机关时,应在文头注明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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