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学生(特异体质、特殊家庭、特殊心理)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特殊学生的管理,为其营造良好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使其得到更好的成长和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殊学生的界定
1、特异体质学生:主要是指因患病(包括过敏)而不宜参加体育活动或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包含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伤残、易流鼻血以及其他严重的疾病等。
2、特殊家庭学生:主要是指留守家庭、单亲家庭的学生,以及家庭特别贫寒的学生。
3、特殊心理学生:主要是指因家庭、身体、学习、交往等情况而造成的性格缺陷、自卑、偏执、过于焦虑或歇斯底里等表现或情绪异常,或者因偶发事件而导致的表现或情绪异常的学生。
二、特殊学生的排查
1、特异体质和特殊家庭的学生主要在开学报名时,班主任要通过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了解,填写《特殊学生统计册》并上报教导处。平时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注意根据学生实际增补。
2、特殊心理的学生要求所有教职工在平时工作中,要深入学生,充分了解学生,发现情况后及时向年级组、班主任反馈,年级组、班主任要通过观察、调查、座谈等方式确认,确认后要及时填写《特殊心理学生统计册》并上报教导处。
3、所有名册均应保密不得外传,严格保护学生不因此受到伤害或加重学生心理负担。
三、特殊学生的管理
1、年级组、班主任为主,其他部门协助,对全体学生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了解调查摸底的必要性,从而达到充分了解自己、关爱他人的目的。
2、对于特异体质的学生:
(1)原则上,要有医院相关证明才能予以确认。
(2)班主任要与家长签订《特异体质学生安全协议书》,明确相互的责任和注意事项,督促学生按医生的要求开展治疗、保养和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
(3)班主任要与相应的科任教师联系,对这部分学生予以关爱,如体育课、实验课等可能对病情不利的课程,任课教师要合理安排,既要避免影响病情,又要让学生得到正常的锻炼和学习。
(4)督促家长、学生定时检查、复查,及时了解身体状况,身体恢复的要纳入正常管理的范畴。
3、对于特殊家庭的学生:
(1)班主任要与家长建立正常的联系、沟通渠道,向家长通报学生情况,督促家长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和指导,让学生感受到家庭、亲情的温暖。
(2)督促学生定时向家长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对于在外打工的家庭,建议学生多给家长写信,多用信件交流,少用电话交流。
对于单亲家庭,要指导双方在孩子的教育、平时管理、经费使用、交流沟通等方面各尽其责,不得相互推诿甚至指责,应以孩子的前途为重,搁置问题与争议,让孩子感受到关爱。
对于困难家庭,要了解相应实际情形,通过各种方式进行适当资助,更重要的是通过教育引导,帮助这些学生走出阴影,学会坚强、乐观面对当前困难。
(3)要积极协调任课教师、辅导员对这些学生予以关爱,尽力帮助解决这些学生在学习、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及时发现这些学生的异常。
4、对于特殊心理的学生:
(1)建立积极预防机制。班主任、辅导员要注意深入课堂、深入寝室、深入学生,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同时在班级、寝室营造温暖、和谐的氛围,引导学生相互帮助,畅通信息渠道,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对已发现的这些学生,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问题症结所在,并报告学校。
(3)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学生信任的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家长、同学等与学生座谈,了解原因,舒缓压力,确定相应的处置方案等。
(4)建立长期的辅导和跟踪机制。确定具体人员对这些学生进行心理跟踪辅导和疏导,确保这些学生能得到更好的帮助、关爱。
(5)科任教师要积极正面多鼓励,帮助这部分学生树立信心,走出心理阴影。
四、其他问题
1、组织领导。
主要职责:制定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确立工作预案,研究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指导各部门按制度、预案开展工作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的工作履行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状态,按上级要求报送资料、宣传上级文件精神,整理相关资料等。
2、建立校内联系家长制度。学校教职工有责任和义务至少联系一名特殊学生,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树立信心,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工作情况,学校一学年进行考核一次,纳入学校年度考核范围。
3、建立特殊学生管理档案。所有相关人员要认真填写《中小学生异常情况及全员育人管理手册》,有关表册包括谈话记录等都要按要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学年结束上交归档。确保这些学生管理引导的有效性、持续性。
4、学校要加强正面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身问题,树立信心,积极应对。
附:
特异体质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协议。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只是教育管理关系。
二、若学生属特异体质(主要是指因患病(包括过敏)而不宜参加体育活动或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包含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伤残、易流鼻血以及其他严重的疾病等),家长应主动向学校及班主任说明情况,家长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三、班主任要对该学生特殊对待,详细向家长询问应注意事项,并把具体情况告知科任教师。
四、班主任、科任教师、辅导员要根据注意事项,关心学生,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安排学生予以照顾或帮助。
五、家长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复查工作,随时监控学生的身体状况,避免发生意外。
六、学生在校期间因自身身体情况引起的病情发作等情况,学校或教师要尽快通知家长,家长要保证通讯畅通(号码变更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但因学生的特异体质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学校及教师不承担责任。
七、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家长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八、学校及教师要对学生一视同仁,并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
此协议一式三份,一份由学生家长保留,一份由学校、班主任留存。
班主任(签名): 学生监护人(家长签名):
(学生监护人地址: )
学校(盖章)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附件:学生病情(病历)及应注意事项(或医嘱)
(粘贴在协议书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