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兰州3月2日消息(见习记者闫琴雯)近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发布《嘉峪关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补贴奖励办法(试行)》,拿出“真金白银”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体进行补贴奖励。
补贴奖励范围包括从事文化旅游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组团来嘉旅行社、其他相关团体、组织和个人。在补贴奖励项目和标准方面,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通过旅行社组团方式组织境内外游客来嘉峪关旅游,累计组织游客1000人(含)以上的,凡购票游览一个(含)以上收费景区的旅行社给予每人10元的补贴;凡购票游览一个(含)以上收费景区且在嘉峪关市住宿一晚(含)以上的旅行社给予每人20元的补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按照所对应补贴标准上浮50%给予补贴。
对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每列500人及以上)来嘉游览一个(含)以上收费景区且在嘉峪关市住宿一晚(含)以上的,每列补贴2万元;对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每列300人及以上)来嘉峪关游览一个(含)以上收费景区且在嘉峪关市住宿一晚(含)以上的,每列补贴一万元。对当年地接人数累计一万(含)人次以上的旅行社,除享受以上补贴外,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此外,奖补政策还涵盖了旅游品牌提升奖励、文创旅游商品补贴奖励、特色文旅资源营销宣传奖励补贴、自媒体等平台补贴奖励、文化旅游人才奖励等其他五部分内容。
据了解,2017年以来,嘉峪关市出台推动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已累计兑现奖补资金1265万元,调动了文旅企业参与、支持、发展文化旅游的积极性,在培育旅游客源市场方面起到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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