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相如是西汉著名的辞赋家。尽管年轻时,他家境贫寒,但因为很有才华,所以仍被许多年轻女子所爱慕。不过,他却对其他的女子都不感兴趣,只想一见当时才貌双全的卓文君。为了赢得卓文君的青睐,他还在同伴的帮助下,精心设了一个局——在酒宴的席间弹奏了一曲“凤求凰”,以表达自己的求偶之意。而卓文君恰巧也在帘后偷偷观看,结果果真与司马相如一见倾心,之后两人便成就了一段佳话。直到今日,这个“一见钟情”的故事还在被人们所津津乐道。

  其实,除了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古往今来还有很多一见钟情的例子,汉成帝与绝代美女赵飞燕,苏东坡与名妓王朝云,顺治帝与董鄂妃等等,都是一见钟情。国外一见钟情的故事也有很多,拿破仑与约瑟芬、乔治六世的爱女玛格丽特公主和国王的侍从武官彼得•汤森都是一见钟情的典范。这些例子告诉我们,“一见钟情”并不是飘在云端的不可企及的东西,而是实实在在存在于生活里的。并且,我们也发现,周围经常有人对只见过一面的人念念不忘,长久倾心。那么,我们为什么会一见钟情呢?

  事实上,很多原因都能让我们一见钟情,而且,促使我们能一见钟情的原因还不尽相同,有先天的原因,也有后天的因素。与先天因素相比,后天因素促成的一见钟情似乎更多一些,因此,让我们先从后天因素说起。

  “替身效应”产生一见钟情

  很久前,西方学者就提出过一种说法,认为每个年轻男女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比如自己的亲人或偶像。如果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与自己崇拜的人相吻合的异性,那就会对对方产生强烈的亲近感和爱恋之情,就会产生一见钟情,这是一种“替身效应”。

  依据遇到人的类型不同,这种“替身效应”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亲缘型和偶像型。亲缘型指的是一见钟情的对象很像其父母、祖父母、或者兄弟姐妹。这类例子是非常多的,拿破仑爱上大自己6岁的,还带两个孩子的骄纵的寡妇约瑟芬,就是因为约瑟芬太像他的母亲了——不仅在相貌上,就连约瑟芬的性格举止也特别像他的母亲。同样,英国的玛格丽特公主喜欢侍从武官彼得,美国歌星麦当娜恋上影星肖恩•潘,都是因为对方比较像自己喜欢的父亲。当然,如果对孩子影响比较大的是祖父母或者某个哥哥或妹妹,那么他或者她一见钟情的对象特征会更接近这些人。

  不过,倘若比起亲人来,一些非亲非故的人给自己造成的影响更深,那么就更容易与这些人“一见钟情”了——这是偶像型的表现。如果一个小女孩比较迷某个明星,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那么可想而知,一旦让她遇到了与之类似的人,她与对方一见钟情的几率会非常之高。事实上,很多情侣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结合到一起的。这时,如果问他们为什么会相爱,他们一定会信誓坦坦地告诉你,“找到了真爱,因此一见钟情了”。

  当一个人一见钟情的对象既不像他的亲人,也不像他喜欢的偶像时,这恐怕就是另一种情况了。或许,顺治帝和董鄂妃就是这样的一种代表,因为董鄂妃既不像福临的额娘孝庄,也不可能像福临喜欢的偶像——那时还不兴偶像热。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让这样的一对有情人一见钟情的呢?

  爱别人不如爱自己(下功夫改下,讲故事)

  我们爱上了另一半,从根本上来说,是遵循了自然界异性相吸的原理。但瑞士著名心理学家荣格(1875-1961)认为,人们生来就具有双重性别,我们爱上另一半,其实是另一个自己。

  当我们以胎儿身分开始我们的生命之时,我们没有性器官的差别,仅仅逐步受到荷尔蒙的影响,而发展成男性和女性。然后,当男女性别成型以后,社会又进一步强化了这种性别的分野,男性总是需要流露出雄性气概:勇猛强悍、睿智理性,感情不要太细腻;女性则相反,她们需要表现出符合性别身份的另一种特征:沉潜文静、柔弱如水、感情细腻丰富。久而久之,我们就相信自己只有一种性别了。

  然而,我们长大后,与另一性别相关的气质仍被保留了下来,形成了一种所谓的“集体潜意识”。集体潜意识与个人潜意识不同,它不是个人经历过又遗忘的部分,而是我们与生俱来就存在、却一直都意识不到的东西,是人类集体的传承。不管我们意识到还是意识不到,集体潜意识还是会在无形中影响整个群体的行为。

  尽管我们意识不到另一种性别的存在,但如同希腊神话所言,我们却总是不自觉地注视着我们另外的那一半,那被神取走的那一半。而这些人恰恰就在无数与我们相反性别的人之中。于是,当我们受到对方强烈的吸引而与他(或她)一见钟情的时候,也许就是自己心中的另一半在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并不是周围的其他人的“替身”,而是一个你不曾意识到的另一个自己。

  与后天环境导致的“他人替身”不同,这个自己的替身是一种先天因素造成的,并非后天所形成,因为与集体潜意识是祖先们世世代代的活动方式在人脑中的遗传痕迹,它是天生的。

  如此说来,顺治帝与董鄂妃一见钟情其实是出于爱“自己”了?我们只能说有可能,却不能因此下确切的结论,因为让他们一见钟情的还有可能是基因。

  基因注定我爱你

  此外,从基因角度看,一见钟情也是存在的。科学家经过周密地调查和研究发现,人类是可以通过嗅觉、味觉、视觉、触觉和听觉等发现同自己基因互补的对象。换句话说,人们可以找出与自己基因匹配最好的那一个人。所以,当这个对象出现时,无论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他或她的举止、声音、气味都能让自己产生愉悦感。这种能力是在生物进化过程中形成的,是一种本能。

  一般来说,一见钟情的对象大多是美女帅哥。这是有道理的,因为美女帅哥的基因比较优秀,缺陷比较少,与大多数人的基因都能达到比较高的互补率,所以他们就会显得特别可爱,也更容易被大家选作一见钟情的对象。遇到了基因条件与自己互补率较高的,人们往往更容易与之一见倾心,坠入爱河。从进化论角度来说,比起前两种促成一见钟情的原因,基因优势互补促成的一见钟情对物种繁衍更加有利。

  那后天因素造就的“替身效应”不能用先天因素比如基因来诠释吗?或许不能。亲缘型的一见钟情,大多是因为对方的基因组成都是与自己更相似,这样的结合与近亲结合有点类似,而近亲结合是不被提倡的,因为这更容易引发疾病,对后代没有多少好处。而偶像型一见钟情虽然不存在这个问题,但是偶像型的紧密程度比起前者差很多,随着个人经历和环境的变化,人们的偶像也常常会变化,也就是说,偶像型“替身”是不大靠谱的。所以,从根本上来说,基因互补型一见钟情最有可能转化为恒久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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