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的统计诚信好,哪些企业将被列入统计失信“黑名单”,这下有了评定“门槛”。2月14日,市统计局消息称,即日起该局印发《重庆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对我市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认定、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活动进行明文管理。
按照《管理办法》,我市企业统计信用评价等级分为统计诚信企业(A级)、统计信用异常企业(B级)、统计一般失信企业(C级)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D级),实施分级分类和动态管理。其中,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积极配合统计执法检查、核查和查询,连续2年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名单,连续2年未发生任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行为的企业,即认定为统计诚信企业。
《管理办法》还分别对统计信用异常企业、统计一般失信企业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认定条件进行逐项说明。对于列入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公示满6个月后,且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改正统计违法行为且未再发生统计违法行为后,可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由相关统计机构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作出决定。
另外,企业有证据证明其被认定的依据或公示信息不准确,也可要求作出认定决定的统计机构进行更正;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举报企业统计失信行为,以及统计机构在统计失信企业信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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