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辍学与退学的区别:前者是在一学期还没结束就放弃学业,而后者是在学期结束后才放弃学业。
意义上:
辍学指的是学生在一学期还没结束放弃学业,没有完成规定学业发生的中途退学行为。有学习过,但中途离开学校,不明原因停止学业。
退学指的是针对学籍说的,指学生退掉了学籍。严格又分为主动和被动退学,主动退学属于学生受到过伤害、被校园霸凌、学生主观原因、家庭条件十分困难等原因。被动退学基本属于被学校开除,在校学生违反校纪或国家法律,与主动退学的性质截然相反。
在中国农村存在相当数量的辍学现象,而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学费则已经不再是最主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一、学生学业困难导致的自我效能感的降低,自信心受挫。二、是由于教师授课方式与学生信息处理方式不能够对接,教育观念滞后导致师生关系隔膜等产生厌学厌师心理。三、家长教育方式失当导致的厌学心理。
在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包括城市和农村,辍学现象也十分严重。如有的学生学习跟不上的,自己产生厌学情绪而辍学;另一方面,家长对学生的成绩有了认识,认为孩子升学没了希望,不如回家就业因而辍学。
从发生辍学的时间阶段来看,不论是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大学都有相当程度的辍学现象发生。
辍学现象不仅是对教育事业的严峻挑战,而且是对创建和谐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严峻挑战。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退学或辍学。
学生因故申请退学或辍学,需持家长的书面申请和家长所在单位证明,由教务处审查,校长签字批准,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学或辍学手续,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
退学(辍学)学籍由教务处保管。
认真分析学生辍学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依法制止辍学,是各级党政和全社会的“重中之重”,更是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