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五省市税局同时发文,宣布开展实施全电发票开票试点。
至此,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开票方试点省市自治区包括:广东(不含深圳)、上海、内蒙古、四川、厦门、青岛、陕西、重庆、天津和大连共计10省市。
全国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都能作为全电发票的受票方。
下面以重庆税局为例,说一下全电发票如何开具: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进入开票界面。
第二步:点击“立即开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点击确定即可进入开票页面!
注:按照相关要求,新办户只能选电子发票哦。
第三步:系统有提供三种方式填写购买方数据。
一是生成二维码,让购买方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税务APP扫码填报后,系统自动带入;
二是通过“客户信息维护功能”输入关键字选择带入;
三是纯手工录入!
第四步:填写完毕后,可点击“保存草稿”和“预览发票”进行再次核查,也可以点击“发票开具”,让系统进行二次校验。校验通过后,系统自动进行发票赋码,加盖电子印章并生成电子发票。
第五步:开票成功后,也有三种交付方式可进行选择。1.电子邮箱交付;2.二维码交付;3.生成“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下载到本地电脑,通过其他方式交付。
开具步骤知道了,下面就是受票方的事情。
根据国家政策,电子发票需要保证其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且使用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防止重复入账,同时需要保存其电子源文件。(注:以拍照、截图、扫描等电子影像件属于电子副本文件,并不是电子会计凭证原件,不能以此报销入账归档。)
所以受票方收到商家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后,以打印件报销入账的,需要对发票进行查重、验真、原件归档!可按照下面方法操作: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公司还是采取的打印报销方法,所以全电发票报销跟之前的电子发票一样的,只是发票样式有了不同,财务同样使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就可以搞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