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四川生育登记管理服务办法》修改公布以后,一石激起千层浪,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问题,其引起大众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取消生育登记对象的婚姻状态和生育数量的限制。

我国去年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口出现了负增长,四川是我国的人口大省,人口压力非常巨大,为了解决这一关键性的问题,便于近日取消了生育登记对象的结婚限制,目的是降低了生育门槛,提高生育率,为解决我国人口负增长,开辟新途径,同时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应有的合法权益。



这一办法的改变,就意味着女性生育,再不受结婚状况的限制,是一种生育政策的开放性创造了新途径,找到新路子,为提高人口的生育率,是非常有意义的。

原因婚姻法规定,女性年满20岁以上,男性年满22周岁以上者才符合领取结婚证,符合法定结婚手续,也就是说,合法的生育孩子方式,只有结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才是合法的生育。

但是,过去是不允许女性婚前生育,在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若是已经怀孕了,要么要实行医学处理,要么受到罚款处理。

过去,女性婚前生育、离异后生育、丧夫后生育等女儿单方面生育,都是不承认私生孩子的合法权益的,难于上户口,还要处高额罚,对于单身女性生育和私生育的孩子,都是处于一种不正当的待遇,有一种“歧视性”,他们是名不正言不顺的生育,并且要受到道德的歉责。

四川这一生育办法修改以后,取消了生育登记对象的婚姻限制,无疑是一种进步,一改过去长时期的单身女性生育难的问题和已生育的私生孩子得不到应有的普通正常孩子的一切待遇,彰显了四川这个生育登记对象的办法的优越性,保护了过去单身女性和私生子的不公正的待遇。

从四川生育登记对象的婚姻限制的改变和取消来看,未婚少女是能生育孩子的,离异单身女性也能生育孩子的,丧夫单身女性同样能生育孩子的。

这三种情况的单身女性都能有生育孩子的权利,是一切社会的进步,对于发展人口,提高人口出生率是非常有利的,改变了过去传统保守狭隘的陈腐生育思想观念。

这对那些单身女性和私生子,从此有了一个公正的社会待遇,避免了社会的不公正的对待。

但是,四川生育办法的婚姻限制和生育孩子数量的限制,都已经取消了,并不是说,从今以后就鼓励婚前生育、离异生育和丧夫生育等单身女性的生育,而是仍处鼓励大众按照公序良俗来安排生育,尊重女性不同的婚姻状态下的生育,尊重客观事实,真正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川生育办法的改变,为全国各地生育办法的改变,先行一步,起到了领头作用,为提升我国人口出生率,增加人口数量,不失一个合情合理的改变,将会造福人类,造福社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为提高我国人口数量找到了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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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谈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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