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一把手”这个字眼。以至于把党的集体领导误认为是“一把手”的个人领导。这种把“一把手”凌驾于集体领导之上或对立于集体领导之外的认识,这是十分错误的。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探索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领导制度,这就是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党的集体领导制度不是一般的领导形式,而是我们党的根本领导制度。这是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决不能有半点麻糊和动摇。
历史和实践雄辩地证明,集体领导制度是我们党克敌制胜、克难攻艰、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法宝。什么时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什么时候就胜利;什么时候丢弃集体领导制度,什么时候就失败。这是经过党的长期斗争实践得出来的结论。
党的二十大修改后的新党章“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明确规定:
“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凡属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是党的集体领导的本质内涵和本质属性。要正确的有效的实施集体领导制度,必须牢牢把握好“五个环节”。这“五个环节”是:凡属,重大,集体,讨论,决定。
所谓“凡属”,就是集体领导的彻底性。也就是说,所有重大问题,都必须提交党委集体研究,绝不能挑挑拣拣,为我所用,想提交就提交,不想提交则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所谓“重大”:就是党委议事内容质的规定性。既要反对党委包揽一切的现象,又防止
对重大问题研究不够的倾向。做到:可通气可不通气的通气;可研究可不研究的研究,可上会可不上会的上会,坚决杜绝脱离集体领导的现象。
所谓“集体”:就是参加会议人员的广泛性。要坚持做到“三不”:不有意避开可能持不同意见的人到会;不在不够法定人数的情况下以召开扩大会的办法决定问题;不以传
条子、签意见的办法代替会议。
所谓“讨论”:就是党委议事的民主性。如果说实施集体领导是一门艺术的话,那么,组织讨论则是艺术中的艺术。讨论的是否充分,标准是:到会委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拿出了他所能拿出的最佳的意见和办法。不把会下正副书记通气的“腹案”当定案,也不
把会下“商谈”变“授意”。
所谓“决定”:就是党委领导的集中性。党委讨论决定问题,一般不使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那样看似符合组织原则,但会产生副效应。书记与委员在集体领导内部不分高低,都是平等的一票,书记应带头发扬民主作风,自觉做到敢断不武断,当“班长”不当“家长”,搞群言堂不搞“一言堂”,做维护集体领导的模范,保证集体领导坚强有力,不形同虚设。
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只有强有力的集体领导,才能使分工负责卓有成效;只有落实好分工负责,才能实现集体领导坚强有力。强调集体领导忽视分工负责是错误的,强调分工负责忽视集体领导同样是错误的。二者的有机结合才是正确的。
实行集体领导制度,不应忽视书记即主要负责人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只有这样,才能在集体领导中,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政治局面。
实行集体领导制度,絲毫不排除书记个人在领导集体中的作用。在接受集体领导和人民监督的同时,维护书记即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和威信,也是必须的。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都是不可取的。但必须坚决反对个人凌架于组织之上的行为,反对个人一手遮天说了算的霸道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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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成金z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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