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被某种信息说服时,其说服的过程,往往是如下所示:
1,说服作用的两种途径类型:
(1)中心途径,也就是关注论据。
如果论据有力且令人信服,那么人们就很可能被说服。如果信息包含无力的论据,思维缜密的人会很快注意到这一点并且进行反驳。
(2)外周途径,也就是关注那些可能令人不假思索就接受的外部线索,而不考虑论据是否令人信服。
当人们转移了注意力或者没有足够的动机去思考的时候,熟悉易懂的表达比新异的表达更具有说服力。比如说,对于一个外行人或者注意力不集中的人来说,“不要把你所有的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要比“不要在一次冒险行为中压上你所有的赌注”更有影响力。
因此,中心途径能引起人们更加稳定的态度和行为的改变,而外周途径的影响要短暂和表浅得多。因此如果你真的想通过自己传递的信息来说服一个人戒烟的话,最好的方法是不仅提供强有力的论据,同时也要增强他对那些论据进行思考的动机和能力。
有时候说服是发生在人们关注于某个论题并且对其做出积极思考的时候。当人们自然而然地对论点进行分析时,使用的是说服的“中心途径”。
如果论题没有引发个体做出系统的思考,个体只是根据一些具有偶然提示性的线索下论断时,说服会通过速度更快的“外周途径”发生。由于中心途径的说服更具理性,因此更加持久,也更有可能改变行为。
2,影响说服效果的四种关键要素(组成部分):
(1)传达者影响,可信的传达者给人的感觉就是值得信赖的专家。
那些讲话语气果断、语速较快并直视听众眼睛的人通常较为可信。那些持与个人利益相悖观点的人也会让人产生同样的感觉。一个具有吸引力的信息传达者在品位和个人价值方面也非常有效。
(2)信息内容;
当一条信息与好心情联系起来的时候会更有说服力。人们在情绪好的时候一般会做出更为爽快、不假思索的判断。而一些引起恐惧心理的信息也同样有效,如果信息接收者能够采取预防行为的话,则更是如此。
一种信息与听众已有观念之间会产生怎样的差异,取决于传达者的可信度。而究竟是单方面信息还是双方面信息更有说服力取决于:如果听众已经赞成该信息,而且过后不大可能会考虑相反的意见,那么单方面的观点可能更有效。而当听众心思较为缜密或者并不赞同该信息时,那么包含正反两方面的信息则更为有效。
当涉及某个问题的正反两方面时,观点出现的哪种顺序会更有优势呢?最具普遍性的结论是首因效应。但是如果观点之间存在时间间隔,那么较早呈现的信息作用会减小;如果在第二条信息呈现完后立即做出判断,那么对于该信息的印象还很清晰,很可能会出现近因效应。
(3)沟通渠道;
另一个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是信息是如何被传达和交流的。面对面的沟通交流通常都是最有效的。然而对于复杂难懂的信息来说,书面文字媒介则是卓有成效的。当问题无关紧要(例如该买哪个牌子的阿司匹林)或情境比较陌生(如在两个不知名的候选人之间做出选择)时,大众传媒则较为有效。
(4)听众。
最后,信息的接收者也很重要。听众们接收信息的时候会想些什么呢?他们是在考虑有利的想法还是想做出反驳?他们是否被事先警示过了?此外听众的年龄也有影响作用。对人们做过长期反复调查的研究者们发现,年轻人态度的稳定性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