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皖西日报

  舒城讯(叶 茜)10月12日,舒城县检察院办案人员深入一起非法电鱼民事公益诉讼案现场走访,实地查找原因,让侵权行为人认识到自身错误,自愿依法赔偿渔业资源损失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
  晓天河为杭埠河上游,系长江的支流,源于岳西县同安寨西侧南界岭头,从红石嘴进入舒城县晓天镇南岳村,注入龙河口水库,其水资源优良、鱼类种类丰富。今年5月,舒城县陆某某、储某某分别使用电捕鱼设备,在晓天镇南岳村段及查湾村段进行电捕鱼,破坏了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对该案提起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同时,检察机关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针对现场未设置警示标牌等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效预防非法捕捞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发生。
  据悉,自3月1日《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贯彻打击与保护并举司法理念,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环境修复双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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