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今晚报

时空·天津 文化地理

新中国成立后天津辖域的变化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天津市人民政府于同日成立。天津市划为华北人民政府直辖市,与河北省平级。天津市当时设11个市辖区,分别为1-11区,区名按数序排列。

  1949年1月17日,塘沽、大沽地区解放,设立塘大市,辖域包括塘沽、东大沽、西大沽、新河、新港。区域范围东临渤海,西至河北省天津县,西北与河北省宁河县接壤,南与河北省黄骅县为界,面积23平方公里。

  1949年3月,塘大市划归天津市,改为塘大区,成为天津下辖的第12个区,隔着河北省天津县与天津市区相望,成为天津市的飞地。

  1949年8月,河北省环绕天津市设立了河北省天津专区,专区虽然在永清县成立,但专区公署驻地在成立后很快就迁到了杨柳青镇。此时的天津专区共下辖永清县、静海县、文安县、大城县、天津县、霸县、安次县、武清县、宝坻县、宁河县、汉沽镇、杨柳青镇、胜芳镇10个县和3个直辖镇。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1月,原华北人民政府直辖天津市改为中央直辖市,辖区面积约为151.34平方公里。

  1950年,河北省天津专区天津县第八区的三义村、上河圈村划归天津市。天津专区汉沽镇的北塘车站以北至金钟河北岸及天津县七区大梁子等五个村划归天津市,天津专区宁河县第九区的五个行政村划归天津市塘大区。

  1952年4月21日,天津专区天津县全部划归天津市,塘大区更名塘沽区,天津市区终于与塘沽连成一片,结束了塘沽区的飞地时代。当时天津市的区域东达渤海,西与静海搭界,西北与武清接壤,南迄黄骅,北与宝坻、宁河为邻,仍在河北省天津专区环绕之下,天津市的面积扩大到约2250.35平方公里。此时的天津县仍然存在,属于天津市辖县。

  1952年8月16日,天津市区由原11个区调整为8个区,按序号分别成为第1区至第8区。

  1952年10月10日,天津市区农村部分划归天津县,将天津县的灰堆地区划入市区。

  1953年5月14日,天津市下辖的天津县行政建制撤销,设立了津东、津南、津西、津北4个郊区。

  1953年7月4日,河北省天津专区的汉沽市划归天津市,更名为汉沽区。

  1956年1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关于市区的名称均按地名称呼不按数字排列的规定》,天津市将市内以序数排列的8个行政区改以地名命名。第一区为和平区;第二区为城厢区;第三区为河北区;第四区为河东区;第五区为新华区;第六区为河西区;第七区为南开区;第八区为红桥区。津东、津南、津西、津北4个郊区分别更名为东郊区、南郊区、西郊区、北郊区。1956年,将河北省静海县的薛家庄村划归天津市。

  1958年2月11日,天津市划归河北省领导,天津市由中央直辖市变为省辖市(地级市),河北省省会由保定迁至天津。

  1958年10月1日,天津市内8个行政区调整为6个行政区,撤销了城厢区和新华区,同时将东、西、南、北4个郊区分别并入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加上和平区及塘沽区和汉沽区,共下辖8个行政区。至此,天津市内六区格局基本形成。

  1958年12月27日,河北省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将原河北省天津专区和沧州专区合并为河北省天津专区,原两个专区所辖12个县划入天津市,同时将河北省石家庄专区的饶阳县划入天津,河北省唐山专区的宁河县划入汉沽区,撤销的通县专区所辖县市部分划归天津。同时,将天津市的宝坻县划归唐山专区。这样,天津市除原8个行政区外,还辖有武清县、霸县、任丘县、静海县、河间县、沧县、黄骅县、交河县、献县、盐山县、吴桥县、宁津县12个县,面积达到约31894平方公里。

  1960年6月25日,天津行政区划再作调整。天津的汉沽区划归唐山专区,原唐山市所辖蓟县、宝坻县划归天津市,而天津市所辖献县的官亭、饶阳、五公、武强、小花、堤南6个公社划归石家庄专区的深县领导。这个时期,天津市面积约33000平方公里,为“天津”辖域历史上的最大值。

  1961年3月16日,复设天津专区,天津市下辖各县分划成天津专区和沧州专区。沧州专区由河北省领导。天津专区由天津市领导,下辖蓟县、宝坻、武清、文安、安次、静海、胜芳等9个县。

  1961年7月17日,天津专区改由河北省领导,蓟县划归唐山专区。

  1962年2月1日,恢复设立天津市东郊、南郊、西郊、北郊4区,曾划入市区的农村部分,分别划回原郊区。

  1962年2月2日,由北大港全部水面和河北省天津专区的静海、黄骅两县各一部划入天津市,建立北大港区。北大港区位于天津市的东南部,包括全部水面及沙井子、太平村、徐庄子、赵连庄公社和大苏庄农场、静海农场。

  1962年8月,唐山专区的汉沽市再次划归天津市,改为汉沽区。同时,唐山专区的宁河县划归天津专区。至此,天津全市计辖和平、河东、河西、河北、南开、红桥、塘沽、汉沽、东郊、南郊、西郊、北郊、北大港13区,市辖面积约为5000平方公里。

  1967年1月1日,天津市再次从河北省划出,由河北省的地级市恢复为中央直辖市。同年,河北省天津专区改称河北省天津地区,地区行政办公地仍驻天津市。

  1969年,河北省天津地区专署驻地由天津市迁驻河北省安次县廊坊镇。

  1970年,天津市北大港区并入南郊区。

  1973年8月1日,河北省天津地区的蓟县、宝坻、武清、静海、宁河五个县划归天津市。至此,天津市所辖区域和今天的天津市辖范围基本一致,格局初定。

  1979年,河北省遵化县的50个大队划归天津市。同年11月6日,北大港区从南郊区划出,设天津市大港区,以原北大港区全部和南郊区的部分为辖区。至此,天津市共辖18个区县:中心区6个,即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环城区4个,即东郊区、西郊区、南郊区、北郊区;滨海区3个,即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县5个,即蓟县、宝坻县、宁河县、静海县、武清县。至此,天津市辖域完全定型,维持至今。

  1992年2月12日,东郊区更名为东丽区、南郊区更名为津南区,西郊区更名为西青区,北郊区更名为北辰区。

  2000年6月,国务院批复天津市撤销武清县,设立武清区,区人民政府驻杨村镇。

  2001年3月,国务院批复天津市撤销宝坻县,设立宝坻区,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2009年11月9日,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以原三个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

  2015年8月,撤销天津市宁河县、静海县,设立天津市宁河区、静海区。

  2016年7月29日,撤销天津市蓟县,设立天津市蓟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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