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创新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勇立潮头、敢为人先,全力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超越,努力在全国水利行业走前头作标杆,水利事业进入飞速发展的时代。
2014年6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闽政〔2014〕27号),全国率先在重点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全国率先启动实施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警戒保护“三条蓝线”管理制度。
《福建大水网规划》自2012年经省政府批复实施,现已建成长泰枋洋等一批重大蓄引调水工程。目前,正抓紧收口“一闸三线”,年内全面建成,通水福清、长乐、平潭;加快实施闽西南水资源配置工程、闽江口城市群水资源配置提质增效工程,满足福州、厦门、漳州等地中长期发展用水需求。
自2015年起,福建坚持用生态的理念系统的方法,改善河水、改良河床、恢复河滩、修复河岸,现已累计建成安全生态水系5941公里,形成福州闽都水城、莆田荔林水乡、漳州五湖四海、泉州清新水域、南平水美城市等一批又一批的“网红”打卡点。
福建城乡供水一体化自2019年开始试点,目前已在全省全面铺开,累计完成投资190.6亿元,开工建设规模化水厂169个,铺设供水管网1.87万公里,受益群众836万人。
2022年2月18日,福建省成立了全国首个幸福河湖促进会,凝聚社会方方面面的资源和力量,共同打造安全、健康、生态、美丽、和谐的幸福河湖;并在全省先行探索“行业指导社团、社团创新发展”机制,目前全省共有省级涉水社团8个,会员7200多个,成为水利行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2017年,福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党政一把手挂帅亲征,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穿透、河湖塘库全覆盖的河湖长组织架构;建立了“协调常态化、职责不转移”的河长办实体运作模式。福建成为河湖长制工作连续5年获得国家正向激励的唯一省份。
2017年起,福建通过“正向激励、竞争立项”,创新开展综合治水试验,先后确定三批共12个试点县,以县为单元,统筹涉河涉水资金开展综合治水。首批4个县见成效、出经验,在全国率先蹚出一条全县域全流域全方位治水新路。
2017年11月,福建在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江海堤防保险实施意见(试行)》,在全省范围内投保3~5级堤防,将不固定的灾害分散支出转化为可预算安排的固定保险费支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2019年以来,福建持续探索创新定期“体检”、及时“治病”、日常“保健”的小型水库管护机制,得到水利部充分肯定。2020年,水利部在闽召开全国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会议推广福建经验。2021年,全省84个县区2355座小型水库全面实施专业化管护。
2019年10月31日,福建省河湖健康研究中心发布《福建省河湖健康蓝皮书——福建省流域面积大于200平方公里的河流健康评估报告》,这是全国首部省级全域性河湖健康评估蓝皮书,现已连续发布3年。
2020年底,水利部印发《关于支持福建省高质量发展超越水利工作的意见》,支持厦门经济特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水资源节约集约先行示范区。福建以此为契机,着力构建激活“闲散水”、循环“再生水”、共饮“优质水”三管齐下的大节水格局,打造丰水地区的福建节水特色,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首次跻身全国优秀行列。
福建先后制定出台了《福建省水资源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和《福建省河长制规定》等4部政府规章。
福建省“河小禹”专项行动自2017年开展以来,已发动全省88所高校,累计组织468支实践队,动员6113名大学生志愿者投身治水护水实践,巡河总里程达1500余公里,发放问卷51600余份。
福建向金门供水工程于2018年8月正式通水,已累计输送优质原水2250多万吨,日供水量从2018年的0.8万吨增至现在的2.13万吨,占金门居民及工业需水量的73%,帮助金门县战胜了50年来最严重干旱,目前正在加快推进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
2021年,福建省水利厅党组圆满完成了对所有厅属单位的巡察任务,实现了省委一届任期内的厅党组巡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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