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17日讯(通讯员 肖晔 徐志玲 全媒体记者 余蓉)10月15日,新文科背景下法律实践教学高峰论坛暨法律实务课程标准研讨会在湖南师大召开,来自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同济大学等20余所法学院校和实务部门的40余位专家学者在线上参与了本次会议。会议首次发布了《法律实务技能课程的体系、标准与开课指南》。
据悉,《法律实务技能课程的体系、标准与开课指南》是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多年来系统开设法律实践教育经验总结,是全国推进法律实务技能课程体系化、标准化的首次尝试,也是全国首个法律实务技能课程建设标准,具有可复制性、可推广性。与会专家对该标准的发布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该标准对推动我国高校法律实践教学的体系化与标准化有重大价值。
会上,7位专家分别进行主题报告。武汉大学副校长、教授周中叶的《关于新文科背景下法律实践教学的思考》,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蒋惠岭的《法律实务技能课程的体系与标准——以同济大学为例》,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黄文旭的《“科技+协同”开发法学新文科课程的创新实践》等报告,依次围绕“新文科背景下法律实践教学暨法律实务课程标准”的核心与理论前沿问题进行了分享与探讨。 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蒋建湘,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黎四奇,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许中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建伟等专家学者就“新文科背景下法律实践教学暨法律实务课程标准”相关主题参与分享。
在专题探讨阶段,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教授杜涛及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玉华等9位专家分别就“法律实践教学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文科建设与法律实践教学”两个专题分享自己的专题发言。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国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教授杜焕芳,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葆莳等专家参与了主题研讨。
(一审:余蓉;二审:胡宇芬;三审:杨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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