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10月8日讯(通讯员 关毅 尹志)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犯罪处理司法制度改革,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近日,常德市鼎城区检察院与湖南文理学院文史与法学学院共同签署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合作协议。常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艳霞,鼎城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艳哲,湖南文理学院文史与法学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王翀出席签约仪式,常德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王华峰、第四检察部主任刘芸及湖南文理学院文史与法学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签约仪式由鼎城区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提名人选高晨宇主持。
鼎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艳哲与湖南文理学院文史与法学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王翀签订合作协议书。
据悉,合作协议对社会调查的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签约后,检察机关将根据案件需要,委托湖南文理学院文史与法学学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与帮教考察工作。湖南文理学院文史与法学学院根据案件需要和工作实际组建专业化调查小组,采用多种调查形式,最大限度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关系情况,并形成书面社会调查报告。检察机关将以社会调查报告作为案件办理的重要参考。此次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二年。
常德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王华峰指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离不开专业力量的支持,此次检校合作,既是积极响应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也是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回归社会的现实需要,更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生动实践。
王翀对鼎城区检察院积极为学院全体师生搭建参与社会实践的新平台表示感谢,同时指出此次签约是推动校检合作做深做实的重大举措。并表示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工作意义重大,学院将积极作为,与检察机关通力合作,有效助推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下一步,鼎城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继续探索未检工作社会化建设的新途径新机制,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切实为未成年人实现自我成长、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构建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