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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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叶晓敏

“失眠症后期跟踪治疗的药物中断,求助购买精神类药物。”10月4日,乌鲁木齐市民王向峰在“石榴云12345问政”留言板上求助。

记者与王向峰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他的妻子前期在医院治疗时已基本痊愈,回到家后需要长期服用药物巩固治疗效果,但医院中断了邮寄服务,这类特殊药品在普通药店无法购买。

记者带着王向峰的疑问,向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新疆精神卫生中心)咨询。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物流行业暂时无法正常进行邮寄业务,但居民可通过求助所属社区或登录该院互联网医院等方式购药。

该负责人说,居民需要购买精神类药物时,首先需要主动告知居住地所属街道、社区,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经过正规程序进院并前往“开药窗口”开药。开药时居民需携带患者的身份证或就诊卡、医保卡,需提供药品名称、规格等常用药品信息。若未在该院开过精神类药品的居民,还需提供在外院就诊记录、精神类药物的名称。

该负责人还说,针对无法来该院就诊和开药的患者,该院的互联网医院可为患者提供线上文字复诊、视频复诊等服务,居民可通过该院互联网医院添加医生或微信公众号咨询。

居民可搜索“新疆精神卫生中心”关注微信公众号,根据相关提示完成互联网医院就诊的操作流程。在居民进入“咨询医生”页面后,点击“新疆精神卫生中心”显示到医生名片后,点击“马上加入”,输入手机号码、验证码、勾选同意书,居民就可进入医生诊室问诊。

目前,该院正常为居民提供精神、心理疾病的预防、治疗及康复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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