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近照
红星新闻记者|张炎良
编辑|官莉 张莉
“我是不幸中的万幸。”张志超说。从15岁至30岁,张志超曾被错误羁押近十五年,他曾作为纠正重大冤错案件的典型,被写入最高法、最高检工作报告中;他的申诉过程,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的一句“‘终身追责’不是口号,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引发强烈反响。张军专门提到,2021年,最高检对2018年以来改判纠正的246件错案启动追责,“张志超案”等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直接督办,从严追责问责检察人员。
如今,张志超生活已经趋于平静。他坦言,自己是司法不公的受害者,也是司法进步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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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是自己做的事,我就不能认”
对于“张志超案”,红星新闻曾长期跟踪报道。2005年1月,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
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同年级的王广超被控犯包庇罪,获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张志超未上诉。事后发现,办案人员当年向张志超、王广超宣读临沂中院判决书的宣判笔录上,张志超、王广超的签名疑似并非本人所签。
↑张志超近照
张志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年进入看守所之后,他曾向县检察院翻供,但后来又被带至刑警大队,重新审问。因为害怕,张志超一审时甚至没敢向家里为他请的律师说出实情,律师也没有为他做无罪辩护。“当时真的不敢说,好像脑子都有点停滞了。”张志超说。
2011年,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请求母亲为其找律师申诉。“我家里人一直不相信那件事是我做的,但是一开始那几年,我自己不敢说,我妈每次会见问起,我都是沉默。”张志超称,自己进监狱时才15岁,因为一度遭到刑讯逼供,感觉脑子都有点停滞了,好几年缓不过来劲。“当时就只会说两个字,一个字是“到”,一个字是“是”,除此之外整天说不了一句话。”
“后来慢慢长大,也看了一些书,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才开始觉得既然不是自己做的事,我就不能认。”张志超回忆,当决定申诉后,他只有利用晚上时间写申诉材料,那段日子非常难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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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无罪,走出法院深吸一口新鲜空气
与此同时,马玉萍也开始四处奔走,走上为儿子申诉的漫漫之路。“张志超案”当年的申诉代理律师、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逊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接手“张志超案”后,律师们发现,案卷和判决中没有展现强奸案该有的证据。
↑张志超与李逊律师
2015年5月,“张志超案”引发社会关注。同年10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张志超案立案复查。2016年4月起,最高法立案庭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三次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调取案件卷宗审查。在2017年5月正式立案审查后,最高法法官曾在北京会见律师及家属,并派员赴临沭当地了解情况。
2018年初,张志超终于迎来了最高法指令再审他案子的消息。当从李逊律师手中拿到再审决定书的那一刻,他的眼泪控制不住地流下来。张志超说:“终于看见了希望。”
2018年2月8日,山东省高级法院根据最高法的再审决定书,组成合议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2019年12月5日,“张志超案”再审终于在山东淄博中院开庭。庭审过程中,检方提出疑罪从无,法院未当庭宣判。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宣判,改判张志超、王广超无罪。
↑2020年1月13日,张志超被宣判无罪后走出法院 张炎良 摄
走出法院的那一刻,张志超仰望天空,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天好大,在监狱里的天只有那么小一块,永远就那么一块。”张志超无法抑制心中的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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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写入“两高”报告,纠错不止于国家赔偿
张志超获判无罪的当年,他的名字被写入了“两高”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有错必纠,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774件,山东等法院依法纠正张志超等重大冤错案件。
↑2020年1月13日,“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后,母子俩走出法院
同日,张军检察长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张志超强奸案”,认为原起诉、裁判证据不足,应落实疑罪从无原则,支持山东检察机关提出改判无罪意见。
8个月后,张志超获得总计332万元的国家赔偿。2021年3月30日,张志超向临沂市监察委员会、临沂市检察院提交了追责控告书,请求对“张志超案”错案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请求终有回响——今年6月23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来到张志超的打工地苏州,向其当面口头通报了处理结果。被问责的十名检察系统工作人员涉及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三级检察院,问责结果由党内严重警告至批评教育不等。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2022年全国两会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表示,最高检对2018年以来改判纠正的246件刑事错案启动追责,“张玉环案”“张志超案”等错误关押十年以上的22件直接督办,从严追责问责511名检察人员,其中相关检察院班子成员134人,退休人员122人。张军指出,“终身追责”不是口号,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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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案纠正,与司法责任制改革密切相关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曾持续关注“张志超案”。他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冤错案件纠正数量明显增加,“张志超案”等众多错案得以纠正,与这些年来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密切相关。
↑张志超近照
针对“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顽疾,司法责任制改革明确要求法官、检察官要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陈永生认为,此举可以有效遏制和震慑司法机关人员违法违规办案,从而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发生。
陈永生介绍,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前,有不少案件在独任法官或合议庭作出裁判以前,往往先经过审委会讨论,甚至向上级法院请示。“如果审委会改变了合议庭的决定,后来证明审委会的决定是错的,这个时候来追究合议庭和主审法官的责任,显然是不合适的。”
而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法官需要在更多案件中独立作出裁判,同时承担对于作出判决的不利后果,“法官责任更大,作出判决也会更加慎重。”陈永生说,“如果是办案人员确实有过错,尤其是重大过错,应该依法追究;对于没有过错或者过错很轻微的,如因客观证据不足导致出现错案,我认为还是不应该追究的。”
重获自由两年多来,张志超一直在打工。他在饭店做过服务员,在工地上做过短工,在奶茶店当过店员……他在用自己的行动,努力融入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
休息时,张志超会弹弹吉他,《往后余生》是他最爱的曲子。“虽然我是不幸的,但又是万幸的。”张志超说,自己感恩帮助过他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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