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近年来我国高温、干旱、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气候风险不断加剧,采取积极措施适应气候变化迫在眉睫。为贯彻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指导和规范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强化省级行政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力度,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各省级生态环境厅(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专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启动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工作。


  《指南》指出,编制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是省级行政区域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强化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省级行政区域防范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地要在深入分析本地区气候变化特征和趋势、影响和风险、现状和形势的基础上,明确本地区适应气候变化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形成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为推动本地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提供行动指导。


  《指南》强调,编制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应坚持风险导向、重点突出、因地制宜、统筹协调等四项原则,按照建立工作机制、编制行动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论证评审、联合发布实施、适时调整更新等步骤有序推进。《指南》指出,要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凝练形成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方案应包含影响与风险、现状与形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试点示范和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和协调,通过能力建设培训、会议研讨等方式,推动各地尽早启动方案编制工作,提高方案编制和实施能力,不断提高省级行政区域适应气候变化水平。


供稿 |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编辑 | 尚玉
审核 | 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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