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认识到人与自然矛盾的根源是资本主义制度后,进一步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引发的生态问题,实现了对资本主义的生态批判,并将自然生态的重要性提升到了文明兴衰的高度;同时,随着他们对资本主义生产与自然生态之间关系的认识日益加深,进一步提出了“自然生产力”概念,高度肯定了“自然生产力”在人类社会生产中的地位与作用,标志着马克思和恩格斯生态生产力观的成熟。这些思想主要体现在《资本论》及其手稿、《自然辩证法》等文本中。

首先,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认为,机器大工业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破坏了土壤肥力,造成了农业生产中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的断裂。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多次使用了“物质变换”概念,即以实践为中介的人和自然之间物质能量信息的变换过程,认为只有通过这种物质变换过程,人类生存和社会生产才能获得必须的生活资料、生产资料。

马克思重点考察了机器大工业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造成的物质变换断裂,他认为机器大工业虽然改变了传统农业不合理的耕作方式和发展形态,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革命性的作用,但是这种革命性的作用是以对土地的破坏和土壤肥力的衰退为代价的。正如马克思所言:机器大工业“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归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

所以,一个国家机器大工业的发展越是成熟,对土地的破坏程度也就越严重。此外,马克思在将小土地所有制和大土地所有制进行比较时指出,作为孤立劳动的小土地所有制滥用和破坏的是工人的自然力,而按工业和大工业耕作和经营的大土地所有制,滥用和破坏的是“土地的自然力”,使土壤越来越贫瘠。可以说,正是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这种逐利性的非生态性的生产方式超过了土地自然规律的界限,从而造成了农业生产中的物质变换断裂。其次,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将自然生态的重要性提升到文明兴衰的高度,并告诫我们不要过度注重眼前利益而肆意地干预自然。

恩格斯认为,人与动物的本质差别就在于人可以通过改造自然使之更加符合自身的需要,“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对此,恩格斯指出,美索不达米亚等地区的居民,为了获得耕地而大规模地砍伐森林,虽然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但也由于森林的消失而使这些土地成为不毛之地,也因此毁灭了该地区的水源中心与贮藏库,也就破坏了生产力发展的自然根基;同时,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因物质利益而将山北坡的森林砍伐殆尽时,不仅毁掉了该地区的畜牧业根基,也因此丧失了水源地,从而在雨季增加了山洪的风险。

在欧洲推广马铃薯的同时也引发了瘰疬症在欧洲的传播,造成了大量居民的死亡。基于种种惨重的历史教训,恩格斯指出:“我们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支配自然界,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去支配自然界——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在这里,恩格斯既强调了人与自然的一体性,也划定了人类干预自然的限度,更强调了这些古老文明的覆灭皆是人类无视自然规律而过度干预自然的恶果,从而警醒人类必须在正确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善待自然,与自然进行合理有序的物质变换,更要对人干预自然所产生的看不见的后果进行预见。

正是基于人类肆意干预自然而造成的古老文明的覆灭和引发的巨大灾难,使恩格斯深刻地认识到人类必须在科学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学会对人类最常见的生产行为所造成的较远的自然后果进行预见。恩格斯指出,包括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内的一切生产方式,在逐利性欲望的策动下,利益成了唯一的动力,“都仅仅以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效益为目的。那些只是在晚些时候才显现出来的、通过逐渐的重复和积累才产生效应的较远的结果,则完全被忽视了。”

这种只见利益、不见自然的生产方式和发展方式,所取得的短期利益成果与该行为所造成的较远的看不见的自然后果必然是截然相反的,二者的对立必然引发生态灾难,从而招致自然无情的报复。所以,恩格斯指出,人类必须合理地调节对自然的干预行为,科学地认清人类生产活动对自然方面造成的间接的、潜在的、较远的影响,更要彻底推翻现存的非生态性的生产方式以及与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社会制度。

可见,在这里,恩格斯既通过鲜活的历史教训对资本主义进行了较为深刻的生态批判,进而指明了制度变革的必要性,同时也明确地指出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极端重要性,更清晰地凸显了生产发展方式的绿色化、生态化意蕴。

最后,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中,马克思首次提出了“自然生产力”概念,标志着马克思和恩格斯生态生产力观的成熟。在《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和实际上的从属》这一章,马克思指出,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变的条件下,绝对剩余价值的单纯存在是以自然生产力为前提的,即劳动者在工作日内无需将其全部劳动时间用于劳动能力的再生产,但是随着劳动外部强制力的增加,“对象化着剩余劳动的剩余产品的那种身体上的可能性”,便取决于劳动的自然生产力的高低。也就是说,在生产需求比较低的情况下,即使劳动的自然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工人花费较少的劳动就可以满足生产需求,从而产生大量剩余劳动;

如果劳动的自然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高,那么土地、水等等自然资源的自然生产力耗费较少的劳动便可以生产出必需的劳动资料。由此可见,这种劳动的自然生产力与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在生产中所发挥的作用是相同的。这表明,马克思认为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同等重要,也构成了社会物质财富生产的源泉;同时也表明,在马克思看来,“自然生产力”主要包括劳动者自身劳动能力的自然力、自然资源本身的自然力以及劳动能力与自然资源的自然力相结合的生产力。

在这里,我们暂不讨论劳动者自身劳动能力的自然力,由于劳动者自身的自然力和自然资源本身的自然力相结合的生产力也是以自然资源的自然力为根基,因而我们只讨论自然资源本身的自然力。马克思认为,“自然生产力”不仅包括自然条件和直接的自然资源的自然力,也包括某些自然资源借助一定生产条件转化而成的自然力。

从某些自然资源在一定生产条件下转化而成的自然力来看,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重要组成部分。正是马克思所讲的劳动资料富源意义上的金属矿产、能源矿产等,这些自然资源的自然力只有借助于一定的生产条件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而并入生产过程。可以说,无论这些自然力以何种形式加入生产过程,都是不费资本分文的。

因此,马克思指出:“作为要素加入生产但无须付代价的自然要素,不论在生产中起什么作用,都不是作为资本的组成部分加入生产,而是作为资本的无偿的自然力,也就是,作为劳动的无偿的自然生产力加入生产的……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总的来说,马克思关于“自然生产力”概念的阐述,既高度肯定了以一切自然资源的自然力为基础的“自然生产力”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性、根基性,也暗含了以生态优先为原则的发展理念,即在生产力发展中注重自然生态的保护。由此可见,马克思的“自然生产力”概念主要是指一切自然资源本身的自然力。

需要明确的是,虽然“自然生产力”构成了马克思恩格斯生态生产力观的重要内容,但并不完全等同于他们的生态生产力观,即他们的生态生产力观不仅强调自然资源或自然物的自然力,更注重社会生产力发展过程中对自然生态的保护,表征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双重解放,这是他们生态生产力观的终极关怀。

综上所述,主要勾勒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生产力观两条逻辑线索的演进轨迹,着重阐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两条逻辑线索各个发展阶段的理论侧重点,使他们生产力观的双重意蕴呈现出了一个较为清晰的理论轮廓,从而为进一步总结他们科技生产力观与生态生产力观的主要内容奠定了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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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亮财经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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