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使用暴力威胁与伤害他人是陈某志恶势力组织惯用的违法犯罪手段。2015年12月12日,陈某志因与商某凯发生纠纷,用U型锁击打商某凯头部,将其塞至后备箱实施控制;2012年9月21日,陈某志等人驾车追逐互撞,聚众持械斗殴。陈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陈某志等8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组织,这个犯罪团伙手段有多残忍?)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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