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钱江晚报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唐旭锋 通讯员 万鲁宁
“我在南京很想你”、“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长沙”、“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重庆”……最近,国内一些城市出现了一些“网红路名牌”,吸引了众多年轻人前往拍照打卡。
在宁波,也出现类似的路名牌。“我在宁波想念你”、“等夏天的风、等宁波的你”等蓝底白字路名牌也出现了宁波市区一些商圈的街边。
小时新闻记者从宁波市民政局了解到,8月16日下午,宁波市民政局协同属地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对海曙区灵桥路、马园路等路段擅自设置的3块不规范地名标志进行现场拆除,涉事商家也积极配合。
“商家、个人不能为了追逐流量设立路名牌,造成指位混乱,误导出行。”宁波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工作人员王健敏告诉小时新闻记者,像海曙区的星悦中心在靠近马园路附近一带设立了一块“我在宁波想念你”的牌子,蓝底白字,下面还标有“宁波复悦城”以及南北指向。另一块牌子写着“等夏天的风、等宁波的你”,两块牌子大小样式差不多。
这样的牌子真的算是路名牌呢?违法的依据又是在哪里?
王健敏解释,路名牌是法定标志物,根据今年5月1日修订实施的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
“首先形式上不能和路名牌一样。这就违法了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另外这里批复的地名叫宁波星悦中心,复悦城是开发单位原来的叫法,这也违法了有关规定,造成一地多名,指向混乱。”王健敏告诉小时新闻记者。
民政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整改,星悦中心物业经理立马叫来工人对违规路名牌予以拆除。
另外,在海曙区的一家酒吧也私设了类似路名牌,负责人称“在网上看到,觉得好玩就设了,希望带一些流量。”
“网红地标是城市的名片,也是宣传城市的一种手段,我们鼓励市民用各类媒介记录生活,但是商家和个人不能为了追逐流量而随意设立路名牌,造成地名指位混乱,损害地名秩序,误导群众出行。”宁波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们鼓励城市文化创新,但一定要在法治的范畴之内。
根据《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有损害地名标志行为的,由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宁波市民政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巡查,及时制止私设路名牌等违规行为并协同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