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香港特区政府委任了13位太平绅士。其中10人获委任为非官守太平绅士,包括前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多名前任局长陈帆、陈肇始、聂德权、薛永恒、黄锦星、邱腾华、前任纪律部队高层官员白韫六及邓以海、前审计署署长朱乃璋。
另外3人是官守太平绅士,分别是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
太平绅士(Justice of the peace,JP),又意译为“和平公证人”或“治安法官”,是一种由政府委任民间人士担任维持社区安宁、防止非法刑罚及处理一些较简单的法律程序的荣誉职衔,多半存在于适用普通法系的国家或地区。现时英国的英格兰与威尔士、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美国、新加坡等国家皆有太平绅士制度,但定义和要求皆有分别。
香港已回归祖国25周年,为什么至今还保有“太平绅士”名衔?
01太平绅士延续至今
太平绅士制度源于中世纪时期的英国,是王权控制和治理地方的一种主要手段,被称为国王和平的维护者。
1195年,英国国王理查一世任命一批贤德之士协助维护国土太平,在各地维持和平与秩序,确保法律妥善地执行,并向国王问责。后来到爱德华三世,“Justices of the Peace”(太平绅士)的名衔出现,亦有约束平民百姓行为的权力。时至今日在英国的裁判法院,太平绅士如司法机构的裁判官,有权处理简易刑事程序的案件,将人定罪及判刑,甚至送往短期监禁。
在香港开埠之初,港英政府就将太平绅士制度引入香港,并在1844年订立条例授权太平绅士处理简易程序定罪。早期香港的太平绅士全属英国洋人,及至1878年12月14日,伍廷芳获港督轩尼诗委任为首名华裔太平绅士。自此,不少华裔陆续被委任为太平绅士。
香港的太平绅士还曾在1908年被赋予治安权力。“凡太平绅士者,见有滋扰之事出现,可敕令附近市民协同平叛,拘拿犯人。”港英政府曾这样描述太平绅士的职责。
这是因为,当时的香港被英国人霸占数十年,普通港人处处受洋人欺辱,尤感生活不公,街头骚乱此起彼伏,警局也疲于应付,而有本事维护社会安宁、平抑社会怒火的人只能是当地有威望的乡绅,且乡绅普遍跟英国人有生意或利益交往,港英政府还使唤得动他们。
于是在1908年,时任香港总督路嘉德根据1886年的《香港保守治安条例》,赋予太平绅士“解散聚众、拘拿犯人、入屋搜查”等权力。
不过,随着港英政府及其司法制度逐渐完善,太平绅士在香港逐渐从一个职务头衔演变成一种荣誉称号。
1994年,香港特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曾讨论太平绅士制度是否应当在香港回归后延续,与会人士认为,太平绅士制度可以保证一些热心于社会服务及有贡献之人士,继续协助政府执行施政。1997年5月,香港立法局通过《太平绅士条例》,从而确定了太平绅士在香港主权移交后的法律地位。
太平绅士并没有薪酬,分为官守太平绅士、非官守太平绅士、新界太平绅士三种。
官守太平绅士都是公职人士。在政府官员当中,一般而言,只有在政府有15年以上经验的副署长、副秘书长又或如助理署长,才会获选为官守太平绅士。另外,全港十八区的民政事务处的民政事务专员,会自动成为官守太平绅士,方便协助执行职责。官守太平绅士在离开公职时,自动卸任。
非官守太平绅士就是政府对“社会贤达”的一种荣誉名衔,由政务司司长辖下的授勋及非官守太平绅士遴选委员会提名,再由行政长官委任。没有特别要求,但一般是热心公益事务或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士。除了商业上的成功人士,社会各界楷模都有机会获得太平绅士头衔。比如,香港人心目中永远的下一任特首——刘德华,2008年便被授予太平绅士头衔。
新界太平绅士则由政务司司长按认为合适他决定的条款及条件,在已经担任非官守太平绅士的人中委任,新界太平绅士是乡议局的当然议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香港共有323名官守太平绅士及1450名非官守太平绅士。现在的太平绅士的责任已经轻松得多。根据《太平绅士条例》,主要职能为:一是巡视羁押院所或探访任何被扣留者,院所包括监狱、精神科医院、入境事务处羁留中心等;二是根据《宣誓及声明条例》履行监理和接受声明等职能;非官守的太平绅士亦有担任任何咨询小组的成员的功能。
在香港,太平绅士秘书处会负责统筹相关的社会义务工作,而参加与否,太平绅士可以自行决定,或主动提出想参与的工作。太平绅士的巡视年报也会定期在政府网站公布,供公众查阅。
获委任为太平绅士的人可在其名字后加上“JP”字样,作为个人正式头衔的一部分,成为一种身份象征。
02骑士勋章被紫荆勋章替代
除太平绅士外,英国政府还通过授予爵位的方式,对以不同方式为大英帝国效力的人(包括回归前的香港人)颁授勋章,称为骑士勋章。
骑士勋章等级从高至低为:爵级大十字勋章GBE、爵级司令勋章KBE(女性为DBE)、司令勋章CBE、官佐勋章OBE、员佐勋章MBE,其中BE代表British Empire,大英帝国。
在五级骑士勋章之上,还有公、侯、伯、子、男,按英国王室旧时规则,甚至还要给封地。
香港“政坛教父”、香港主权移交后首任行政会议召集人钟士元在1989年获封GBE(第一级),港人叫他“大Sir”。
绝大多数港人只能获得KBE这一层级的爵位(第二级),邵逸夫、李嘉诚都获颁KBE勋章,被称为“Sir”,金庸在1981年获勋OBE(第四级),成龙在1989年仅获MBE勋衔(第五级)。
港英政府时期,爵位有给予高官的惯常做法,财政司司长卸任后通常会获颁KBE勋章,比如,港英政府时期首位华人财政司司长、香港特区政府第二任行政长官曾荫权在回归前搭上了“末班车”,1997年授勋KBE,成为爵士。
1997年后,英王颁布勋章的制度不宜在共和国土地上留存,在回归后进行第一次授勋前夕香港宣布做出变革,改革后授勋头衔次序如下:
1、大紫荆勋章(Grand Bauhinia Medal,GBM):颁授予对香港做出重大贡献的人。获颁者可于中文名字及称谓后加上“大紫荆勋贤”或“GBM”,值得一提的是,只有获得大紫荆勋章,才可被称为勋贤。
每年能够获此殊荣的人仅有个位数,而2003及2004年甚至无一当选。邵逸夫、霍英东、金庸、李嘉诚、郑裕彤等都是“大紫荆勋贤”。
香港历届行政长官,全部均获颁授大紫荆勋章,其中李家超是至今唯一一人在任特首期间获颁授大紫荆勋章,董建华则是唯一一人在离任特首后获颁授,其他则是在出任特首前已获颁大紫荆勋章。
2、紫荆星章:颁授予长期致力服务公众而成绩斐然,或在所属行业有卓越成就的人士。依照贡献成绩、领导地位、杰出表现等多项标准遴选出金紫荆星章(GBS,Gold Bauhinia Star)、银紫荆星章(SBS)及铜紫荆星章(BBS)3个等级。
3、荣誉勋章(MH,Medal of Honour)用以表扬在地区或某个范畴长期为社区服务的人士,亦颁授予表现优异的非首长级公务员。
4、英勇勋章:用以表扬某人士在个别事件中的英勇行为,分为金英勇(MBG,Medal for Bravery Gold)、银英勇(MBS)、铜英勇(MBB)。英勇勋章其实也属于荣誉勋章。
以上4种勋衔,获得者可以终生加在自己的名字后面,被香港人视为极高荣耀。而原已获颁的爵士、太平绅士等名衔依然可以放出来,但一般会排在紫荆勋章后面。所以我们看到的字母排位,一般是这样的:
梁振英,GBM(大紫荆勋章)、GBS(金紫荆星章)、JP(太平绅士)
李嘉诚,GBM(大紫荆勋章)、KBE(爵级司令勋章)、JP(太平绅士)
总的来说,香港回归后的紫荆勋章取代了回归前的授爵、封邑等嘉奖,而“JP太平绅士”这个带有时代味道的头衔也被赋予了新的功能与含义,成为了香港人跨越两种制度、融合东西方文化的历史见证。(编辑: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