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七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市逐步取消“包工头”环节,让农民工“带编”成为企业员工。对此,建筑工人表示“求之不得”,建筑企业则认为“会增加经营成本和管理难度”,实施有困难。对此,重庆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消除改革创新顾虑,并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成为企业自有工人,意味着分包老板这个环节没有了!不仅收入更高,而且各项福利都有保障,当然求之不得哟!”8月11日上午,在重庆东环线项目工地,35岁的农民工吴庆宏对《工人日报》记者说。
“从今年12月1日起,重庆纳入试点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取消劳务分包。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必须采用自有工人施工……”7月下旬,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七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逐步取消“包工头”环节,让农民工“带编”成为企业员工。
那么,“包工头”能成为历史吗?建筑工人真的能成为企业自有员工吗?记者就此展开了采访。
引导劳务企业变为专业作业企业
“一直以来,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松散,劳务作业范围不清晰,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拖欠问题未得到根治,企业归属感差、技能培训不足、劳动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突出。”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部分建筑项目都是由总承包拿下后,再进行层层分包,除了核心技术以外,项目的实施主要是一个个劳务公司、也就是所谓的“包工头”对内部人员进行派遣,这些施工人员与建设单位并没有签订合同,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此次《方案》支持有一定规模和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整合、重组等方式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发展。鼓励和引导现有劳务企业或有一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班组长,成立以砌筑、钢筋、混凝土、木工、构建装配、特种作业等工种为主的专业作业企业。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说,也就是引导“包工头”转型发展,劳务企业变为专业作业企业。
凡由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出资的全资或者控股50%以上的专业作业企业的建筑工人,都能算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自有工人。总承包企业对所用工企业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承担先行清偿责任,对因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造成的拖欠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方案》的目的在于做好建筑工人各项保障工作,降低建筑工人的流动性,增强其职业归属感。”这位负责人表示,到2025年底,重庆力争实现建筑企业自有工人占比达40%以上。
工人“带编”会增加经营成本和管理难度
目前,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已经确定了该市第一批22家试点企业,试点时间从2022年10月至2025年12月。在此期间,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在承建项目上要求“带编”人数在试点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应分别达到施工现场总人数的10%、25%、50%以上。这里的编制并不是人社局认定的行政编或事业编,而是指建筑单位的自有员工。
记者发现,22家试点企业中,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的合资企业)仅有3家,其余19家均为民营企业。其中,营收在20亿元以上的,要求自有工人不低于600人。营收超200亿元的,自有工人将达到5000人。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人表示,“带编”改革将坚持“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绩优者多得”的原则,积极引导企业建立与工人技能等级、施工质量水平、安全责任落实、业绩贡献、工作年限等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弥补“按天付薪、按件计价”“包干工资、固定工资”存在的不足,大力提倡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和高薪待遇,将质量安全检查结果落实到工人薪酬管理上。
“这是建筑领域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创新尝试,有其试点和示范意义!”在重庆京渝省情和发展规划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莫远明看来,“带编”工人对保障工程质量和建筑工人权益意义非凡,但建筑企业培育自有工人,也会增加经营成本和管理难度,需要循序渐进推进,摸着石头过河。
“除非开发公司给的条件很好,否则实施起来难度还是很大的。”重庆某民营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凌女士坦言,拖欠工程进度款、材料款甚至工资给付不及时,这都是行业普遍现象,没有包工头垫资,总包企业可能要承受非常大的资金压力。
凌女士还认为,建筑企业的工程任务时多时少,用人需求往往难以固定,如果一个自有工人很多的企业,一旦生产任务不饱和,就会造成窝工,人力成本加大。
建立容错机制,消除创新顾虑
“事实上,我们的自有工人还是占了一定比例的。”首批参与试点的中冶建工钢构公司人力资源部王中林部长告诉记者,企业的钢结构加工制作、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等技术工种,基本上都是自有工人,直接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尽管如此,目前企业劳务派遣工和劳务分包农民工比例仍在40%左右,要将这部分人员转化为自有工人肯定难度不小。
王中林认为,让农民工与企业员工同工同酬思路很好,但企业毕竟只能按市场规律办,如果工程任务饱和一切都好说,一旦业务量不够,企业没有效益,恐怕也难以背负沉重的负担。
对于可能遇到的重重困难和阻力,重庆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消除改革创新顾虑,并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为改革扫除障碍。
《方案》明确,从2022年12月1日起,必须是进行了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的企业才有资格承接试点项目。
为了保护专业企业的权益,《方案》还提出可根据工程项目需要,使用临时用工,但临时用工数量不得超过企业自有工人总数的10%。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重庆还规定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向施工企业提供相应的工程款支付担保,运用经济手段来解决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的问题。
除此之外,对试点企业全部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非试点企业自有工人数量符合企业自有工人配备数量要求的,所有新建项目全部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意愿加入试点的企业,可以向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提出申请,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直至全市全面实施。
(来源:工人日报记者 李国)
本期编辑:甘皙 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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