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基于生存论现象学语境解释问题,海德格尔用现象学的还原方法和诠释学方法,从此在的空间性问题入手,“此在本身有一种切身的‘在空间之中的存在’,不过这种空间存在唯基于世界之中才有可能。
人们或许会说:在一个世界之中的‘在之中’是一种精神特征,而人的‘空间性’是其肉体性的一种属性,它总是通过身体奠定根基,这种存在者解释无法从存在论上澄清‘在…之中’。
只有领会了作为此在本质结构的在世,才可能洞见此在的生存论上的空间性”这段话是立足于生存论对空间概念的直观诠释,我们尝试从以下几点分析其空间观:其一,最核心的词“在…之中”,这个词的常识性理解是两个在空间的存在者,其中一个相对另一个有存在关系,如一个事物在容器之中。
但是,海德格尔认为这种常识性的理解是广延物被环围并共同处于一个空间界限之内,因此可以称为“在…之内”。“在…之中”意味着“居住”,意味着占有和归属。例如我在房间中,这里“我”和“房间”两个元素不是简单的空间关系,一个存在者在另一个存在者之内,而是我有一个领域,并且在那里做事,房间之于我,不再是认识的对象,并且因我栖居成为工作室,这时两元素关系带有生存论和实践意味的特征。
所以上述所提到的“世界”只能是此在的世界,离开此在的存在,世界就不是世界,此在与世界一起在场。其二,要理解“在空间之中的存在”,必须理解他所提到“去远”和“定向”两个重要性质,由两种特性建构此在的空间性。
“去远”是粗略知道距离的远近,当经过一段距离并由远而近建构存在状态时,此在才能“触到”存在者。“定向”指对准某物,指向某物,向着某物。“定向”和“去远”一样,作为在世的存在状态先由建构活动引导,形成左或右等类似固定方向。
总之,借“去远”活动,此在才能把存在者带来相遇,从面揭示出存在者与此在的相距状态,由于“定向”活动,此在总能让存在者以某种特定方式相遇,存在者结合这两种活动后方位才能确定。
其三,模棱两可的身体与空间关系问题。海德格尔不像梅洛﹒庞蒂那样强调身体的核心意义,但他不否认身体在空间存在的作用。之所以他没有从身体视角来诠释理论,担心过于强调身体会陷入到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之中,但从他的理解之中无处不存有身体特性。如“去远”和“定向”的分析始终指涉人的身体性存在。
他提到物体的边界指的是物体的表面,然而身体的边界却不是皮肤,而是存在者栖居的存在视域,并且随着栖居的变化而变化。可见存在者的显现与主体身体性存在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共同构成对空间的原初经验,也为空间存在论理念提供了一条理解的线索。
以上三个现象学领域所强调的空间理念,都不同程度谈到身体的核心意义,只不过海德格尔没有明确而已,当然这里的身体已不是肉体,而是现象身体,更多有原初经验的存在,三种现象学思想均借助现象身体阐述现象空间的思想。现象空间和客观空间(绝对空间和形而上的观念空间)差异如何?
第一,与身体的关系。客观空间与身体的协调活动无关,与感觉经验的内容无关,形成的空间结构具有确定性,不随着情境的变化而变化,并且都是预设一个广延性的连续统一的三维或平面的几何空间。现象空间恰恰相反,它与身体协调、感觉经验的内容有关,预设一个有动力学机制的生存论空间,并以身体为核心建构位置系统。
第二,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客观空间要么被封闭在心灵之内,要么完全对外在客观世界开放,这种主观与客观非此即彼的选择,无法向世界和他人开放。而现象空间通过身体意向性向世界或他人开放,它们所强调的主观与客观不是相互分离,而是相互渗透形成原初交织。
第三,先天和经验的关系。客观空间无论是形式还是质料,存在先天论与经验论之争,它们都预设两者不可同时存在,现象空间却将两者相互交融,走向一种非纯形式的先天,一种与原初知觉经验或被知觉世界相关联的先天,强调先验经验性。第四,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客观空间一种整体与部分相互外在的单向决定关系,如部分决定整体,或者整体决定部分,是一种“各部分相互外在”的空间。而现象空间是一种“各部分相互蕴涵”的空间,它们的部分与整体之间不是决定与被决定关系,而是交互构造。总之,现象空间与客观空间本质上相去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