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相信吗?他是美国史上最匪夷所思的盗贼,不偷金银财宝却执着于偷书?并且偷来的书还放在家中一本都不卖!

你知道吗,有一小偷专挑书籍下手,20年偷19吨名贵藏书,但他却一本不卖?“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这句话实实在在地应证在了史蒂芬·布隆伯格身上,只有书才能治好他的精神疾病,那么这位史蒂芬·布隆伯格究竟是谁?为何对书如此情有独钟呢?

史蒂芬·布隆伯格既非圣贤也非良人,他是被评为美国有史以来10大匪夷所思的盗贼之一,圣保罗著名的偷书狂魔,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FBI曾经破获了一场匪夷所思的盗窃案。

在一天夜里,探员们在一个豪宅里守株待兔,最终蹲到了这位偷书狂魔——布隆伯格,戴上手铐之后探员光速飞奔二楼,浩如烟海的藏书让探员目瞪口呆,布隆伯格的房间里,简直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屋中堆满了书籍。除此之外,其余的17个房间也是如此布局。十几名探员花了数天的时间,终于将布隆伯格所有的书籍从屋中搬了出来,竟装满了879个大纸箱,测算后得知这些书籍重量达到了惊人的19吨。

很多人看书,要么看自己感兴趣的,要么看自己有需求的,但布隆伯格看书,是看自己没看过的,这19吨书遍布各个领域,从哲学到科普没有重样的。为了给布隆伯格定罪量刑,FBI还对书籍进行估值,最后得出布隆伯格的涉案金额高达2000万美元,因为其中还不乏有珍藏价值的名贵书籍,有历史价值的文物手稿。很多人会觉得,难怪布隆伯格住在豪宅里,但布隆伯格偷书一本不卖,他的目的就是收藏和阅读,而且他还是一名富二代,遇到揭不开锅的书贩子也会花钱买书,似乎用“屋中自有黄金书”来形容他,是最正确的描述方式了。

很多人好奇,布隆伯格是否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好奇之下,很多美国记者找到了布隆伯格的父亲,圣保罗的知名医生亨利,面对采访,亨利说:你一眼就会发现,我的儿子是个怪胎。亨利为何要这么说呢?这是因为布隆伯格有着很严重的“收集癖”,我国古代形容这种癖好叫“贼不走空”,只不过他的收集癖好,一开始不是书,那么布隆伯格是如何走上“偷书”之路的呢?他偷书的意义只是为了收集吗?

收集癖,简单来说是强迫症的一种,而且很多富豪也患有此症甚至还登上了新闻,它也被人们戏称为“人类的绝症”。收集癖并非只以一种事物为目标,而是大部分的事物都是患者的目标,布隆伯格也是如此。

布隆伯格年幼时,一名建筑工人将一小块彩色玻璃送给了他,本来是哄孩子开心一下,但布隆伯格却好似如获至宝一般,从此开始各处收集彩色玻璃。他上了小学以后,身体逐渐强壮起来,收集癖的症状也愈发明显,他甚至开始在大街上捡破烂,直到布隆伯格上了高中以后,身为知名医生的父亲,终于对他的收集癖症状看不下去了,无奈之下的父亲带布隆伯格去看了精神科,最终他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被送到了康复中心治疗。

按理说,从此布隆伯格将告别自由的生活了,但精神病是很难治愈的,不久之后布隆伯格就从医院逃跑了,开始在芝加哥的街道上,过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此时的布隆伯格没有家庭的约束,可以光明正大地捡破烂了,于是短时间内,布隆伯格辗转于城市的各个角落,从垃圾堆中淘宝,值钱的物品会拿去出售,以此来换取生活费,而他会将他最钟爱的彩色玻璃,堆满自己的房间。

由于布隆伯格出生在一个家境殷实的家庭,因此他的眼光还是不错的,总是能在废物中找到一些古董。之后布隆伯格甚至打通了古董的销售渠道,成为了当地著名的古董倒卖商和功成名就的破烂大王。布隆伯格身为医生的父亲,对布隆伯格的现状还是看不下去了,他本该接受优良教育,成为美国社会的精英,怎么可以做破烂大王呢,这简直是败坏门风,丢了整个精英阶层的脸面!最终布隆伯格的父亲将布隆伯格送去了大学。

也正因为这个决定,让布隆伯格的收集癖爱好从玻璃,转移到了书本。上学后的布隆伯格再也难以接触到彩色玻璃,无聊之下只好看书打发时间,很快布隆伯格的书就看完了,那用什么填补空洞的内心呢?很简单,学校图书馆里还有着大量的书籍!

之后布隆伯格开始整日泡在图书馆,但无奈自己无法在图书馆安家,于是几经谋划,他觉得将书偷出来是个不错的办法,因为那样既可以看书,也可以满足自己的收集癖好,就这样他开始了漫长的偷书生涯。

当时在图书馆阅读的人虽然寥寥无几,但图书馆的防备却十分森严,布隆伯格是怎么将书偷出来的呢?首先他会在图书馆的贵重书籍处,将书的封皮去掉,将书的内容部分带走。布隆伯格为什么要这样偷呢?这是因为当时的图书馆中,书的封面里含有金属薄片,当有人未经允许带着书从正门离开时,必然会触发图书馆警报,去掉书皮,自然不会被警报发现。

但图书馆管理员是有眼睛的啊,他们不会注意到什么可疑迹象吗?关于这一点布隆伯格也考虑到了,于是每次来图书馆时,布隆伯格总会携带一个空的书皮,并且让管理员看到,这是布隆伯格自己带来的书。随后,布隆伯格将自己偷盗的书放在自己的书皮里,光明正大地走出了图书馆。就这样布隆伯格从学校的图书馆获取了大量自己感兴趣的图书,心满意足地放在自己房间里一边收集,一边阅读。但“书到用时方恨少”啊,很快布隆伯格就发现,自己学校的图书馆体量有限,而自己需要学的知识,或者说自己的收集癖是无限的,要怎么用有限的图书馆,来满足自己无限的收集癖呢?

布隆伯格为了拓展自己的收集爱好,他开始辗转于多个城市,多个大学的图书馆,很快他将自己的感兴趣的书全都偷得一干二净。但图书馆中,总会有一些谢绝访客入内的区域,始终困扰着布隆伯格。这里面究竟有什么书呢?他一想到这里,就浑身难受。图书馆的贵重书籍区,他该怎么进去呢?在经过思索之后,布隆伯格终究是有了对策。

他首先是做了一份假的教师“职员证”,然后来到图书馆以“学术研究”的名义,顺理成章的,进入了名贵书籍区。就这样布隆伯格偷窃了很多图书馆的镇馆之宝,而又因为布隆伯格总会把书皮去掉,所以图书管理员很难发现哪些书籍遗失,哪些书籍还在。

而且有很多大学的图书馆当时都表示,自己的馆内图书被盗,但当时布隆伯格用着大学教授的假证,也没有人怀疑到他头上,图书馆只能纷纷认栽。于是偷了一段时间名贵书籍的布隆伯格,开始了一段享受生活的欢乐时光,整日以看书为乐,身为富二代的布隆伯格,却总是衣衫不整,邋里邋遢。

但很快布隆伯格发现,自己偷书的速度,竟然比不上自己看书的速度。于是布隆伯格再次研究出了新的办法,他叫上了昔日的狐朋狗友肯尼斯,买了一辆黑色的凯迪拉克,做了一把简易的万能钥匙,每逢夜深人静,布隆伯格就潜入图书馆,开始一车一车的装书。

书的“进货渠道”稳了,布隆伯格就开始拓展仓库,不缺钱的布隆伯格在城市中心买下了一座内含17个房间的别墅,用来满足自己的收集癖。此时布隆伯格还不知道,自己偷来了书中,不仅有名师大家的巨作,也有一些历史珍贵的文学初稿,手稿。那么布隆伯格要如何维持自己的生活呢?

他会将自己辛苦偷来的书卖掉吗?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布隆伯格为了生活,他偶尔会和肯尼斯去偷盗一些古董,之后再卖掉以此来作为生活费,毕竟布隆伯格曾是破烂大王,自己的销售渠道还在。肯尼斯也好奇过,布隆伯格的书究竟能卖多少钱?毕竟图书馆不会用这么森严的守备,来保护一堆废纸。对此,布隆伯格的回应道,书是无价之宝,怎么可以卖?但肯尼斯却说道,书店不就是干这个工作的吗?对此布隆伯格哑口无言,但他的“不卖书”原则从未被打破,就这样,布隆伯格光顾了美国,加拿大多处的图书馆,盗取了大量书籍。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布隆伯格不肯卖书来换取大量金钱的行为触怒了肯尼斯,最终他被肯尼斯出卖,让FBI抓了个正着。但布隆伯格后来因为表现良好出狱,在管哥看来,布隆伯格被轻判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从未伤害过任何人,也从未销赃,而且患有精神疾病,只是简单地想要“保管书籍。”而且在监狱中,布隆伯格依旧热爱读书,法律是惩治知法犯法的恶人,而非单纯偏执的疯子。

这也不由得让人想起《孔乙己》中的一句经典名言:“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但是,不论你的动机多么单纯正义,只要违反法律就要受到惩治,你对于这个执着的“疯子”布隆伯格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评论,更多精彩内容请到管哥主页观看,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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