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

邓小平作出“严打”的决定有多及时?

上世纪80年代的邓公

1979年9月9日19时左右,

上海杨浦区控江路,

一个流氓团伙当众把一名妇女的衣服扒光并肆意猥亵、侮辱,

引来数千群众围观以致严重阻塞交通,

杨浦分局出动了80名民警、治安队员当场抓捕了5名犯罪分子,

才基本控制住了局势。

1980年10月29日下午18时15分,

北京火车站2楼南走廊突然发生剧烈爆炸,

当场炸死1人,

伤89人,

在抢救过程中陆续又有9人因伤重死亡,

随后,

北京市警方还收到了犯罪分子嚣张的恐吓信。

1981年4月2日,

北京又发生了“北海公园事件”,

3名女学生在划船时遭到外逃劳教人员的尾随和调戏,

甚至随后还被当众劫持和强奸。

1983年6月间,

100多万人口的唐山市竟然涌现出了6股穷凶极恶的“菜刀队”,

他们平日里聚众斗殴、抢劫财物、划分地盘,

经常成群结队地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挥舞菜刀,

肆无忌惮地在大街上见人就打、见女孩就调戏,

气焰十分嚣张。

1983年6月16日,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牙克石林管局林业设计院红旗沟农场,

农场蔬菜队知青于洪杰、韩立军、杨万春3人,

纠集知青王文礼、李晓东及外单位青工李亮、杜俊峰、王亚生、张祖光、包海山等7人,

在农场职工宿舍饮酒后,

借着酒精刺激的兴奋劲儿,

于深夜11时许至6月17日下午15时,

在长达16个小时的时间里,

手持菜刀、斧子、匕首、军刺、木棒和7.62步枪(作案中夺取)等凶器,

在宿舍、厨房、菜园子宿舍、附近居住地等处肆无忌惮地行凶杀人,

杀死无辜群众26人,

另有团伙成员李晓东被同伙当场枪杀。

6月17日下午15时,

于洪杰、韩立军又在宿舍疯狂引爆炸药自杀,

韩立军当场被炸死、于洪杰被炸成重伤。

杨万春、李亮、包海山、于洪杰在行凶杀人过程中还轮奸、强奸女知青数人。

这就是震惊全国的“6.16内蒙古牙克石特大凶杀案”,

此案中的犯罪分子都是一群20岁左右的年轻人,

却胆大妄为地犯下了手段极端残忍的滔天罪行,

此案也成为促使邓小平下决心进行“严打”的直接导火索。

1980年北京火车站

到1983年7月,

不少大城市的社会治安问题严重恶化,

持续发生一些令人震惊的恶性治安案件,

社会秩序陷于混乱之中,

甚至妇女在晚上不敢单身出来。

即便是在首都北京,

也曾经有一个10余人的犯罪团伙手持大砍刀、自制土枪,

在崇文门公然抢劫,

公安局出警,

犯罪分子还嚣张地高喊“冲啊”!

这一系列的恶性案件影响极其恶劣,

老百姓对此意见非常大,

也直接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严峻的问题?

一方面是十年浩劫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导致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另一方面则是当时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

刚刚开始改革开放,

在打开国门的同时,

一些消极、腐朽的东西也趁虚而入,

一些过去已经绝迹的犯罪现象死灰复燃。

在当时,

1979年颁布实施的《刑法》对强奸、盗窃和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量刑偏轻,

犯罪成本的低廉从某种程度上更加刺激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偏偏公安机关的装备设施却非常落后、公安干警的工资待遇又偏低,

这些已经跟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明显不相适应了。

有人把当时的社会治安形势生动形象地描述为“三气”:

坏人神气、好人受气、公安憋气。

在这种情况下,

中央领导人尤其是邓小平对社会治安形势严峻的问题深感痛恨,

各地陆续发生的这些恶性案件严重危害了社会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甚至直接给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可以说,

到了这时候,

社会治安形势已经到了不得不下狠心整治的地步了,

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

邓小平作出了进行“严打”的英明决定。

1983年6.16内蒙古牙克石特大凶杀案事发地

1983年7月19日上午9时,

公安部部长刘复之应邓小平召见,

来到邓小平在北戴河的住所,

3天前,

刘复之把一份名为《关于发挥专政职能改善公安装备》的报告呈送给了邓小平,

这份文件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整治社会治安,

是刘复之亲笔起草的。

当时,

中国社会治安形势非常严峻,

接连发生了杀人、抢劫、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

引起了群众的极度不满。

刘复之在报告中提出“不搞一刀切、不炒剩饭、不该抓的坚持不抓”,

邓小平对报告中的这一提法很不满意。

刘复之见到邓公后,

只见邓小平手里还拿着他呈送的那份报告,

寒暄之后,

邓小平劈头就说,

你们这个文件不解决问题!

邓小平尖锐地指出,

近年来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

这种情况很不得人心!

而报告中说“注意不一刀切、不炒剩饭、不该抓的坚持不抓,

该从宽的坚持从宽,

要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和基层工作,

多做教育、疏导和预防犯罪工作,

落实基层单位的公安保卫责任制”,

邓小平严肃地说,

这样四平八稳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搞得不痛不痒的不行,

这样搞是不得人心的!

邓小平态度坚决地说,

必须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严打”就是加强专政力量,

这就是专政!

我们保证最多数人的安全就是最大的人道主义!

为什么不可以组织一次、二次、三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战役?

每个大中城市都要在3年内组织几次这样的“严打”战役,

比如北京,

流氓犯罪集团到底有多少?

有哪些人?

对这些问题是不难搞清楚的!

一次战役打击一大批犯罪分子,

就这么干下去,

我们说过不搞运动,

但集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还必须发动群众,

动员全市人民群众参加,

这本身既是教育人民,

又能挽救很多人,

尤其是能挽救很多青年。

发动群众会造成很大声势,

有的犯罪分子会闻风而逃,

那也不要紧,

还有第二次、第三次“严打”战役可以把他们追回来嘛!

邓小平语重心长地强调,

犯罪分子都在看风向,

如果我们打击犯罪还是软弱无力、处理不严,

坏人的气焰还会长上来的!

邓小平最后坚定地说,

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必须坚决逮捕、判刑,

组织劳动改造,

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

必须依法杀一批,

有些要长期关起来。

还要不断地进行严厉打击,

冒出一批打击一批,

否则的话,

犯罪分子无所畏惧,

就是10年、20年也解决不了问题的!

邓小平提出,

可以先从北京开始,

然后上海、天津,

再到其他城市。

只要坚持严打,

情况一定能好转!

于是,

在邓小平作出了“严打”的英明决定之后,

从1983年8月开始,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持续3年之久的“严打”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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