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信用山东公布了对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金矿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修正)第二十八条,被处以罚款100万元处罚。
信用山东显示,2022年5月9日,莱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矿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矿深部金属矿建井与提升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工程项目(滕家副井、滕家回风井和王家回风井)没有安全设施设计,2022年5月17日复查当日,该矿逾期未改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修正)第九十五条第二项和《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鲁烟掖)应急罚集〔2022〕134号),该矿被莱州市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100万元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该矿在今年4月1日与去年7月21日两次因违反安全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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