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河南日报
□李广平
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是我国就业优先战略中重点关注的群体。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经济增速转低等影响,今年的大学生就业工作面临着极为复杂和严峻的形势与挑战。2022年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从事灵活就业。
转思路,弥合多方认知分歧。从整体的社会性认知来看,灵活就业往往被贴上更多负面的标签。这种负面认知的存在,对于灵活就业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对于高校毕业生群体选择灵活就业的方式实现就业,会产生一定程度的阻碍。
对此,相关部门应该通过治理思路的转变,弱化对灵活就业市场“不重要、非主流”的认知,把灵活就业市场作为劳动力市场的有益组成部分和重要引擎看待;用工单位应该通过雇佣思路的转变,弱化灵活就业仅仅作为“降成本、避风险”的认知,把灵活雇佣方式作为增强既有人力资源体系韧性和柔性的重要手段;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群体应该转变就业思路,弱化对灵活就业“层次低、非正式”的认知,把灵活就业作为实现就业的多元方式和有效途径。
塑机制,促进形成良性氛围。针对高校毕业生对灵活就业市场就业安全与保障可能的顾虑,政府应该更加强化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的举措。这种强化,一方面要针对用工单位。可以从对用工单位灵活就业员工适用岗位、规模、雇佣身份等规制重点转向对就业员工权益保护,这样一种转向既可以消解过多刚性约束,同时,也保证了灵活就业员工的就业安全,较为符合“灵活安全”的治理理念。另一方面,需要强化对灵活就业服务机构的激励约束,对其签约员工的职业能力提升上所付出的投入给予相应的奖助和补贴,同时对其业务运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等有损市场健康发展的行为给予相应惩处。通过机制的塑造,让高校毕业生群体意识到灵活就业无论是在就业安全、社会保障方面,还是在个人的薪酬福利、职业发展方面,都能够享有公平回报。
优服务,提升精准匹配能力。目前就业市场中的灵活就业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劳务派遣公司、人力资源公司等,上述机构主要面向劳务派遣、兼职、零工等传统灵活就业群体提供服务。随着共享经济等新兴商业模式的发展,诸如外卖小哥、创意设计、电商主播等依托平台实现就业的类型,以及通过平台将任务进行分包或者采取众包的劳动者也被纳入灵活就业市场的范畴。对此,政府可以考虑采取分层、分类的形式,优化灵活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效能,以提升灵活就业市场的精准匹配能力。具体包括:可由国有资本牵头组建大型灵活就业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面向粮油生产、医药物资等特定行业,提供季节性、应急性灵活就业服务;支持、扶持口碑好、管理规范且有一定规模的民营灵活就业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面向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常规性灵活就业服务;针对包括高校毕业生等特定就业群体,鼓励发展一批专业性的灵活就业服务机构;支持发展专门针对平台型就业、远程办公等依托信息技术产生的灵活就业机会提供服务的机构。通过多类型、细分化的灵活就业服务机构,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群体选择更为适合的灵活就业岗位。
建平台,增强信息共享价值。目前,灵活就业市场还没有形成完备统一的信息报送、信息登记、信息公开以及信息共享制度,无论是灵活就业市场构成的各个主体,还是社会公众,都缺乏获取相关信息的有效渠道。其结果是,一方面,作为监管者的政府对灵活就业市场运行情况的掌握无法做到及时和全面,另一方面,社会公众也无法了解灵活就业市场的运行状态。因此,在现有移动互联网技术较为发达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将灵活就业服务机构的资质及运行状态信息、灵活就业员工就业状态以及就业去向、用工单位灵活就业员工使用情况等信息定期汇总并动态更新,从而能够构建一个相对开放和具有一定互动功能的信息平台,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政府的监管及服务效率,也有利于增强高校毕业生群体对于灵活就业市场的了解及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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