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晚间,ST开元发布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江勇出具的告知函,江勇的股份减持计划累计减持数量已过半。公告显示,自5月27日至6月13日,江勇共计减持了710万股。
而在6月13日,ST开元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江勇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监管函显示,江勇在5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50万股的行为发生在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违反了相关规定。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江勇虽然是利用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但结合监管函和公司此前的公告内容可知,这种行为依旧涉嫌内幕交易。
违反规定减持股份
查阅ST开元的公告可知,江勇原计划在今年5月19日起至9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约825万股,减持的原因是个人资金需求。
不过,从后续公告显示的内容可知,江勇的一部分减持涉嫌违规。监管函提及,江勇身为公司的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150万股,成交金额360万元。
6月10日,ST开元披露的公告显示,2022年5月20日,ST开元以电子邮件与微信的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并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等,江勇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违反了相关规定。
查阅公开信息可知,ST开元于2021年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原计划是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1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但是,“鉴于公司首次公告非公开预案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深入沟通与审慎决策,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
涉嫌内幕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的规定,“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
对此,王智斌律师对记者说:“上市公司的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人,皆是《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而内幕信息则包括重大合同、定期财务报告、业绩预告、经营的重大变化、重大债务、重要诉讼等事项。而江勇在公司重大消息审议披露期间减持股份,明显违反了‘内幕人员知悉、尚未公开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信息’的相关规定,涉嫌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从本质上看会伤害交易的公平、公正,进而打击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干扰市场,“如果公司出现内幕交易,中小投资者最容易受到损失”。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说。(记者:桂小笋 来源: 证券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