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中的“拥挤效应”是指什么?它是如何产生的?要回答这个问题,还要先解释负外部性这个概念。该词由福利经济学较早论及,后在制度经济学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讨论。霍布斯和庇古建立了一种研究社会经济福利的经济学理论体系,福利经济学理论中最早提出了负外部性这一概念。正外部性与负外部性实际上是私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的相互转化。

当经济主体的活动给其他经济主体带来福利时,此时社会边际成本较大,表现的是正外部性效应;而当经济主体活动反过来增加其他经济主体的成本且没有补偿时,那么此时私人边际成本较大,表现为负外部性。

负外部性的代表便是市场的失灵,即要素配置功能减弱,只能通过行政手段的介入才能够调整,此时政府可以通过对正外部性的经济主体进行补贴,对负外部性经济主体征税来解决此问题。制度经济学提出了与福利经济学对于负外部性不同的观点,即从产权角度出发,通过交易成本去理解制度与资源配置间的关系。

制度经济学认为,对经济主体的征税并不能根本性的消除负外部性。以环境污染角度来看,当经济主体的活动对环境造成污染与伤害时,其他经济主体也会受到影响,这时受影响的企业并不需要补偿,而是需要从根本上抑制环境的污染。

也就是说,负外部性是产生污染的经济主体和受害主体的双向责任,而解决此问题则需要明确产权的归属问题。交易成本等于零时,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双方可通过协商来避免征税问题;而当交易成本不等于零时,则需要在污染主体和受害主体中进行权衡,通过比较成本与收益来解决负外部性。

因此,制度经济学将政府的调节作用作为解决负外部性问题的根本手段。事实上,政府干预的介入会使产业共聚产生的正负外部性效应更加复杂化。通常情况下,政府干预出现在产业共聚的前期。

当产业共聚达到有效规模时,则以市场为主要导向来发展。自然形成的产业间的互动或集聚很有可能停滞不前,此时需要强有力的手推动产业共聚的继续发展,在这一阶段中具有积极效应的政府干预变得尤为重要。

同时,政府干预的产业共聚充满了不确定性,在产业共聚形成、发展以及演化的各个过程中,政府该如何干预、借助怎样的手段、干预程度如何都尤为关键。良好的干预手段包括政策激励、政府采购、降低土地租金等手段,还包括营造更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投资环境手段,例如放宽贷款条件和政府投资等。

政府干预还可通过提升基础设施水平,降低区域交易成本等方法,为企业提供公共环境上的保障,亦可以加强监管机制,优化制度环境,为产业的发展构建良好的法制环境;但当政府干预不恰当或者过度干预时,将对产业共聚的形成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有时甚至毫无作用。

当区域自身具有优越的区位条件时,政府干预将会成为助推器,使该区域更能吸引具有关联性的产业在此集聚,但当该区域不具备优势时,即使政府推出相关政策,企业也并不愿意在此地“安营扎寨”。

因此,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的结合尤为重要,尤其要把握好政府干预的时机与手段,才能全面提升整个区域产业的生产率和经济的增长。根据外部性的讨论可以看出,外部性是产业共聚在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结果。

正外部性能够带来集聚效应,通过正的溢出效应能够进一步促进产业与经济的发展;负外部性是集聚不经济的原因,其产生的不同种类的拥挤效应可以采用不同方法予以解决。拥挤效应指的是受限于空间范围等条件,经济过度集聚导致要素配置比例失调从而产生的非经济性效应。

产业共聚在向心力的作用下使生产要素形成空间集聚,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但是,随着区域产业规模的持续发展和扩大,导致企业的过度进入,由资源要素短缺和劳动、资本要素过度密集以及道路交通拥塞所引起的拥挤效应对区域经济增长则会产生负面影响。

杜能(J.h.vonThünen)在其著作《孤立国》中指出,地租与生活成本的不断上涨将迫使企业在区位决策时离开中心城市,这也是对拥挤效应的早期关注。亨德森(Henderson)通过城市规模模型进一步探究了要素报酬以及生活成本因素对于拥挤效应的作用关系。

当城市规模扩大时要素报酬和生活成本将上涨并降低集聚经济效应,也就是说,城市的发展存在最优规模,当城市规模过大时集聚效应将转为拥挤效应。产生拥挤效应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有限的市场容量。产品可以通过市场进行交易,但在一定时期内市场的容量是有限的,即市场会趋于饱和状态,产业在区域中的发展呈现进一步集聚时,会引起产能与产量过剩的问题,那么饱和的市场将无法容纳过量的产品,从而阻碍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2)有限的环境承载力。产业无论选择在何种区域空间内发展,其区域空间范围都是有限的,那么区域空间的环境承载力自然也是有限的,当环境承载力达到极限时,必然产生交通拥堵与环境污染等不良影响,这将进一步阻碍区域的协调发展水平。

(3)稀缺的要素资源。区域空间内的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例如土地这种不可再生资源,有限的土地承载力将约束产业的集聚程度。

事实上,拥挤效应的产生是产业过度集聚的表现形式,同类产业的过度集聚极有可能形成产业的同构现象,低端产业同构不能够带来产业间技术的进步与创新,虽然这种情况不会出现在过多高端产业的集聚中。

但过多的高端产业的集聚很有可能使企业间的良性竞争转为恶性竞争,企业间对于市场的争夺使其盈利能力不断下降,产品价格大大下跌,最终迫使产业进行转移。拥挤效应导致的产业转移能够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带来转型与升级。

当原有集聚区不能承载过多产业时,产业将转移至具有比较优势的其他地区发展,那么产业承接地将形成新的集聚区,并推动该区域经济的增长与发展,而原产业集聚区保留的产业能够进一步通过技术的升级拓宽其产品链,同时还能吸引同类产业的集聚,使产业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与质的改善。

产业共聚的拥挤效应最直接的反应便是交通拥挤效应、生产要素拥挤效应和基础设施的拥挤效应。从交通拥挤效应来看,拥挤效应来源于区域内通勤成本的上升,即区域间运输成本的上升(Eicher&Turnovsky)。运输成本上涨迫使劳动力和产业流向边缘地区,使产业的发展呈现扩散趋势。

从生产要素拥挤效应来看,生产要素拥挤效应是区域负外部性的表现,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过度集聚会导致过度投入的劳动力要素反而降低了产业的生产效率。

从基础设施拥挤效应来看,物质性基础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的拥挤效应最为突出,物质性基础设施如水电、学校、医院和公园等设施的供应,信息基础设施如网络、电话等设施的建设程度。

当这两种基础设施的使用超过临界点时,想要使用这些基础设施的企业随之减少,造成生产成本的上升,并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从而不利于区域的整体发展。

也有学者针对产业集聚的技术溢出与环境污染对产业空间分布进行研究,何雄浪等提出“技术溢出向心力”与“环境污染离心力”概念,并认为二者共同影响了产业空间的布局均衡性,且在一定条件下,二者产生的市场拥挤效应与生活成本集聚效应会发生逆转。

即拥挤效应可以转化为促进产业集聚的力量,而生活成本集聚效应也可能是产业扩散的原因。拥挤效应同样对经济效率产生影响。一般情况下,产业共聚受市场机制的调节和政府干预的联合作用下,促进了区域空间的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但现实中,产业共聚的形成、发展和演化的过程更加复杂,也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第一,拥挤效应能够产生沉没成本。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在合理范围内共同集聚时,不仅能够降低相关成本,还能够提高收益,对于生产率也有进一步的提升,但当产业过度集聚时,反而增加了相关成本,例如地租、时间和交通运输等成本的增加,往往会阻碍生产效率的提升。

而拥挤效应与集聚效应在产业集聚的发展过程中是互通的、可逆转的,集聚在带来的各项好处的同时,也会随着经济的发展造成房价上涨等不良影响,也就是拥挤效应的产生。因此,产业共聚能否提升经济效率的增长,取决于集聚效应是否大于拥挤效应,还是拥挤效应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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