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胡颖君
两家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因理财业务违规而遭监管处罚,合计处罚金额达149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理财子自2019年诞生以来首次“吃罚单”。
6月2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了四张罚单,其中,光大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光大理财因理财业务违规,分别被银保监会罚款400万元、430万元,处罚时间为5月24日。此外,中国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中银理财也因理财业务违规分别被罚款200万元、460万元,处罚日期为5月26日。
具体来看,光大银行理财业务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托管机构未及时发现理财产品集中度超标;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要求,操作管理不到位。
而光大理财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则有五点,包括: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使用第三方移动办公平台存在风险隐患,信息系统管控有效性不足;理财产品宣传不一致不准确。
针对上述处罚,光大理财回应称:“对于监管机构提出的意见和批评,我司高度重视,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在现场调查过程中立查立改,除移动办公平台的安全管控正在持续优化整改中外,其他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光大理财表示,目前,公司管理的理财产品运作有序、表现平稳。未来,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和审慎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落实整改,持续强化内控管理和风险管控,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各项业务合规运行,全面落实好国家金融发展战略部署及监管政策有关要求,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市场主体,为投资者财富的保值增值贡献力量。
与光大银行相似,中国银行理财业务也存在“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的问题。而其子公司中银理财理财业务则存在六点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杠杆水平超标;同一合同项下涉及同一交易对手和同类底层资产的交易存在不公平性;理财产品投资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理财公司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不符合监管要求。
“理财公司成立后很多业务属于灰色地带,或多或少和监管理解不一致,且此前没有正式做过严格的现场检查,未来预计发现的违规事项也会逐步暴露更多合规问题。”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表示。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银行理财公司近期迎来银保监会现场检查。由于资管新规过渡期已经结束,对于监管部门检查今年年初已有预期,预计内控合规是检查重点。目前已有银行理财公司开始自查。
今年4月,为推动理财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银保监会就《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理财公司的内控合规体系建设进行强化与补充。
孙海波也指出,随着资管过渡期结束,银行理财逐步过渡到理财子公司时代,未来对银行理财的检查也必然是以理财子为主,对母行的检查主要局限于托管、销售等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