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云鹤
1950年4月,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简称学联)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当时全省共有大、中学校123所,学生54000余名,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69名,列席代表13名。通过了《一年来山东学运工作报告》、《山东学运的当前任务》、《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及《山东省学生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选举法》。《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将学联的宗旨规定为:“团结全省同学,贯彻共同纲领之教育政策,加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文化及科学知识的学习,培养自己成为建设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有用人才,谋取同学福利,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参加社会服务工作,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及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奋斗”。会上成立了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简称学联),民主选举产生了由30人组成的首届学联执委会,熊启芳当选首届山东省学联主席。
济南、青岛、徐州三市青年团也随后建立了学联组织。全省11个专区中的8个建立了省学联办事处。
学代会结束后,各地区学联组织把积极开展新民主主义学习做为一切活动的中心工作。在新解放的城市(如青岛)抓紧新民主主义学习的“第一步”,“即结合每次大活动,改造思想,树立正确的学习观点,而后进入师生团结、建立新民主主义学习秩序阶段”,其他各地市学校也都稳步走上了新民主主义学习的道路。
新中国新社会,旧有的学校管理办法与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实现。于是,团省委学校部于1950年制定了《关于中等学校几种条例的补充说明》,其中包括“学校编制草案”、“管理委员会组织条例”、“校长及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工作条例”、“班主任工作条例”、“教师守则”以及校规和校历共计8种。在学生中,在山东青年团和省学联的引导下,为了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成绩,各地学校积极探索实践,创造了许多好的学习方法,诸如“学习小组”、“集体补课”、“民主评卷(试卷由学生在班上自己评阅)”、“光荣考试(不用监场)”等。1950年底,山东大学首创“课代表制度”,试用效果显著。团省委学校部仔细研究了山东大学初步总结的经验,并选择济南二中与泰安中学进行重点试验,向华东学联做了经验汇报。经过总结和批准,“课代表制度”于1952年底在全省大中学校普遍推行。
1952年7月23日至27日,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在济南举行。出席代表312人。中共山东分局秘书长任质斌、文教厅厅长王哲、团省工委书记杨涤生在大会上分别做了关于“当前形势”、“教育工作”、“思想改造与思想教育”的报告。省学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刘卓做了《两年来山东省学生运动的基本总结与今后任务的报告》,通过了《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将学联宗旨确定为“团结全省同学,增进同学福利,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掌握文化科学知识,锻炼身体,培养自己成为保卫祖国与建设祖国的人才,与全省人民一道,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实现而奋斗,并联合全世界民主青年为争取世界持久和平与人民民主而奋斗。”会议改选了学联执行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刘崇柏同学当选为主席。
1955年8月,团中央提出,除部分大城市仍保留学联组织外,其他省、自治区均可撤销学联机构,山东省学生联合会随即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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