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部署“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中期绩效评价工作包括对197个建设单位绩效评价和对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建设绩效评价两个方面。社会贡献度明显较弱或建设任务不到预期目标的30%的建设单位将退出“双高计划”。
本次中期绩效评价工作采取以“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自评为基础、省级评价为重点、教育部和财政部两部评价为引导,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即首先进行学校自评,然后进行省级评价,最后开展两部评价。评价工作内容包括对197个建设单位绩效评价和对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建设绩效评价两个方面,其中建设单位包括高水平建设学校和高水平建设专业群两类。
教育部明确,对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层面的评价分值占比50%,2个专业群的评价分值各占比25%;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层面的评价分值占比30%,专业群的评价分值占比70%。对省级建设绩效的评价包括管理情况和建设情况两个方面,省级管理情况的评价分值占20%,各地建设单位建设情况的评价分值占80%。在财务绩效评价上,要看筹钱是否足额到位,花钱是否有质有效,管钱是否规范有方。
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其中,对最终评价等级为“优”“良”的建设单位,两部继续予以支持;对评价等级为“中”或出现下列情形的建设单位,限期整改,调减项目经费支持额度,并在建设期满的终期绩效评价结果中予以体现。主要包括:建设进展缓慢,整体进度达不到预期目标的60%的;降低建设目标,减少建设任务或预算的;资金未按建设进度足额到位的,资金使用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报送信息失实,比较严重的。对评价等级为“差”或出现下列情形的建设单位,两部中止支持建设,使其退出“双高计划”,且不得再次申请。主要包括:学校违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思想政治工作上出现重大问题的;偏离国家“双高计划”总体目标、社会贡献度明显较弱或建设任务不到预期目标的30%的;报送信息严重失真,影响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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