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医院办公室、医保办、心理热线经常接到病人或家属的咨询电话,询问精神病人住院不要自己出钱是真的吗?据了解,之前怀化市四医院的回复一直是:需要按照医保政策报销,报销后该出多少自费出多少自费。但是今年3月1日起,按照由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湖南省精神疾病医保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病患者住院费用的报销有了新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有降低自付比例和免收自费部分的具体规定,6种重性精神病的慢性治疗期患者的参加职工医保后可以免收医疗自费部分。
《暂行办法》规定的具体内容是:属于6种重性精神病的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经急性期治疗(小于等于56天)后疗效不显著:病情时好时坏、迁延不愈,生活无法自理;有危害社会或肇事肇祸风险和行为的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的病人转为慢性期治疗。开展急性期治疗的病人参加怀化市在职职工医保来市四医院住院的医保报销政策是第一次住院铺底50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250元),报销比例89%,退休职工比例92%。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是第一次住院铺底50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250元),报销比例75%。急性期治疗病人需要按照医保政策报销,报销后该出多少自费出多少自费。对符合上述6种重性精神病之一纳入慢性期治疗的病人,实行按床日付费的医保结算方式,全省执行统一的床日支付标准,职工医保不设个人自付比例(即职工医保不需要医疗费自费,伙食费需要自己交),城乡居民个人自付比例为 10%(即城乡居民医保需要交10%的自费,目前市四医院院的标准是14元/天180天内,13元/天180天上,伙食费需要自己交)。
由此可见,精神病患者住院不收医疗自费部分的对象是诊断属于6种重性精神病之一的慢性期治疗参加职工医保患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患者住院医疗自费比例降为10%(约14元/天)。
(阳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