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又有上市公司对投资保险行业打了“退堂鼓”。3月19日,海印股份、春雪制药、金发科技齐齐披露关于终止投资设立花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这一投资前后历时6年。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3月20日,2020年以来,至少有15家上市公司公告宣布退出或终止设立保险公司,涉及的保险公司类型包括财产险、寿险和健康险等,共涉及11家发起中的保险公司,包括:大爱寿险、花城保险、海金财险、南华财险、 华大健康保险、 友泰安财险、西部农业保险、爱尔健康人寿、富滇人寿、安然人寿和长寿健康保险。

  这其中,既有发起公司自身处境及其行业环境的变化,也有相关监管政策趋紧的因素。从监管角度来看,2018年3月,保监会正式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股东准入。

  漫长筹备期

  上述公告内容显示,近日,经筹备组及主发起人协商,综合考虑近年宏观经济环境及金融政策变化,一致决定终止筹备人寿保险公司,项目筹备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各发起人根据发起人协议书的约定按认缴比例分担。

  三家上市公司认为,终止发起设立人寿保险公司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的发展,整合优化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回顾当年,拟与保险结缘是2016年。当年10月,海印股份披露公告称,拟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人寿保险公司,这也是其在发展银行、保理、融资租赁、小额贷款等业务外在金融业务领域的又一布局,意在拓宽和丰富公司的业务领域。

  拟筹的人寿保险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海印股份拟出资2亿元,认购20%股份;金发科技、香雪制药、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圣丰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华新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则分别持股16%。

  据悉,自该项目筹备以来,该项目筹备组积极推动筹建工作,并于2016年12月收到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发起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文回执》。

  无独有偶,去年末,海峡股份也公告称,终止参股设立南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投资源于2016年3月。当时,海峡股份披露,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参股发起设立南华财险,占其3%股份。南华财险拟由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联合包括该公司在内的十家省内外大中型企业发起设立。

  海峡股份在2016年披露的公告中表示,目前,海南尚无法人财产险公司入驻,在海南设立南华财险公司将弥补这一缺失。

  此外,公司还称,拟参股南华财险,能够充分分享保险行业高速发展的契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升地区金融服务和发展水平。同时优化了公司经营结构,强化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拓展业务领域,增加盈利增长点,规避公司盈利单一风险。

  在终止公告中,海峡股份称,达成投资意向后,公司积极与相关方就有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但南华财险筹建近4年仍未完成,其间共有3家股东发起人陆续退出。考虑到原先南华财险投资评估的基础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政策和环境难以保证投资预期收益,且与公司发展规划相关度不高,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投资热情降温

  早前,以上市公司、各路民营资本为代表的资本方对于筹建保险公司热情度较高,根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至少有26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其中11家上市公司以公告形式表达出资意愿。2016年高达70余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参与投资设立42家保险公司。

  资本对于险企趋之若鹜的原因,有业内人士表示,主要是保险资金成本低、规模大,可以利用保险资金反哺实业发展。通过险资反哺实业最著名的案例便是“股神”巴菲特,巴菲特利用伯克希尔公司的资本参股保险公司,最终将保险公司变成“永久杠杆”,不仅为巴菲特提供了巨额低成本保险资金,还让他能够大规模收购企业或投资股票。而取得投资回报后,巴菲特旗下的保险业务资本实力也得以增强。最终两种资本互相促进,形成良性循环。

  不过随后,随着监管牌照审批日趋严格,多年筹建无果,资本方激情退却,各路资本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热情大幅降温。从数据也可以窥见一斑, 2017年,发布公告称拟参与投资设立保险企业的上市公司降为31家,同时,有4家上市公司宣布退出参与设立保险公司;2018年,拟参与发起设立和决定退出的上市公司数量分别为5家和3家;2019年,仅有3家上市公司拟参与发起设立险企,有4家决定退出。

  据不完全统计,自2020年以来,截至2022年3月20日,除了上述已经提到的公司之外,还包括用友网络、ST天成、银江股份、海汽集团、贝因美等15家公司宣布退出或终止设立保险公司,涉及的保险牌照包括财产险、寿险和健康险等类型。

  根据各企业发布的公告来看,其中原因包括聚焦主业发展、筹建进度慢于预期、审批流程问题等。

  而从监管的角度来观察,保险股东的准入门槛也大幅提高。2018年3月,原保监会正式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重点明确了保险公司股东准入、股权结构、资本真实性、穿透监管等方面的规范。进一步严格股东准入。《办法》针对财务类、战略类、控制类股东,分别设立严格的约束标准,设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规范投资入股行为。增加投资人专业能力的要求,明确入股保险公司的数量限制和限售期,确保保险业姓保,防止将保险公司作为融资平台。

  (作者:叶麦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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