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立全球生态系统”为噱头,号称要打造“提供分布式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平台”,并自我标榜为“全球应用领域的独角兽”……这些华丽的辞藻背后,竟是一个网络传销犯罪团伙。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下午,上海警方召开线上视频发布会透露,今年全市警方已累计侦破涉投资理财、非法荐股、传销、侵权假冒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案件250余起,助力打造“上海购物”品牌。
图片来源:警方供图(下同)
据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陆敏韡警官介绍,近期,市局经侦总队发现某网络平台对外声称可提供虚拟币投资增值服务,并设置了名目繁多的入会奖励,以此大肆招揽会员,有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嫌疑,经侦总队立即会同杨浦公安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立案侦查。
经过侦查警方发现,这个网络平台2020年6月开设成立,服务器架设于境外,由犯罪嫌疑人牟某实际控制。牟某通过设立某区块链技术公司,内部组建技术、讲师、推广、客服、提现审核等5个团队,以推广区块链技术和提供虚拟货币增值服务为名,以承诺高额静态收益和发展下线复式计酬为诱饵,吸引用户加入。
平台会员需购买大量虚拟货币,再兑换为平台发行的所谓代币,以此缴纳入门费成为会员。同时,平台设置了名目繁多的直推奖、间推奖等动态收益和团队收益等返利奖励类别,诱导会员不断发展下线,由此不断扩大组织规模。
比如,用户通过上线邀请码完成平台登录注册后,必须充值至少1000个平台代币的入门费,才能享受一定比例的静态收益。但平台会员所能获得的最大奖励并不在此,而是在于推荐下线获取返利。根据平台规则,每推荐一名新用户,即可从平台获得直推奖励,若下线用户继续发展下线,还将获得间接推荐奖励。平台会员还可根据下线客户累计缴纳币数提升会员等级,享受10%至100%不等的团队管理奖励。据统计,平台存续期间累计发展会员账户6万余个,层级关系达72层,涉案金额1亿余元。
这个平台是如何在短时间内发展规模如此庞大的会员的呢?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层级架构明晰。为获取用户信任,牟某组织周某等5名数据讲师组建宣讲团队,通过网络课程、线下宣讲等形式,大肆宣传所谓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增值前景。平台还组建团队专门通过组织线下酒会、社区推广、建立群聊等形式,吸引潜在用户缴纳会员费,并诱导他们不断发展新会员加入。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明明干的是传销,犯罪团伙却以建立“全球生态系统”为噱头,号称要打造所谓“提供分布式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平台,更自称平台项目是“全球应用领域的独角兽”,平台代币是“全球最快公链”,具有极大成长空间。
事实上,所谓的投资前景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平台设置的代币并无任何市场价值且非法,代币价值由平台控制,随着代币价值的下降,用户提现时会引发亏损,这也迫使用户需不断发展下线,获取更多收益。
掌握确凿证据和团伙构成后,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杨浦公安分局,在北京、上海、海南、陕西、四川等多个省市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名,涉案金额1亿余元。
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传销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上海警方已提请公安部对涉嫌犯罪的传销参与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云端行动”,开展跨省打击。
据陆敏韡介绍,虚拟币传销作为新型网络传销,隐蔽性强,但骗术万变不离其宗,不外乎三大典型特征:
一是入门费。不法分子处心积虑设置一个所谓项目,编造一个诱人陷阱,让人通过缴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
二是拉人头。传销参与者的收益来源于其所发展下线成员缴纳费用,这种模式就要求加入者需不断拉人头来提高收益。
三是复式计酬。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依据给付报酬。换句话说,就是人头拉得越多,获利也就越大。
警方表示,传销行为的本质就是一种成员间相互嗜利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一方面,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网络传销犯罪传播范围广、波及地域多、发展速度快,不法分子还可能利用传销手段从事非法集资、侵权假冒、诈骗等其他犯罪,危害性交织叠加。另一方面,严重侵害了消费者财产权益。传销犯罪常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为名,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下线的本金就是提供给上线的收益,如此拆东墙、补西墙,最终侵害的是消费者的根本权益。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上海公安经侦部门也将持续严厉打击危害市民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