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朱珠
伴随着新技术的发展,过去两年新消费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消费平台、消费形式、消费人群都在不断变化。但与此同时,信息安全,消费公平等问题也开始愈加凸显。
3月15日,在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举行的“聚焦民生,助力消费”3·15维权行动云发布上,围绕新消费下新技术带来的变革等话题,艾瑞咨询合伙人阮京文分享了他的洞察与观点。他表示,技术为新消费带来增长的同时,也意味着风险和挑战的出现,需要行业各方担负起责任,构建新的消费平衡。
艾瑞咨询合伙人 阮京文
技术扩大消费动机
新消费领域仍有巨大增长空间
近两年,随着中国政府卓越的防疫措施,我国消费信心在稳步恢复,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44万亿、同比增长12.5%,基本恢复到2020年前的速度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5.4%。
阮京文表示,在这种大背景下,消费群体和消费动机都有了明显变化,它们的多样化使得消费品品类不断产生新细分,“例如,人们对国潮元素的热捧,使其迅速与原有的消费细分品类结合,衍生出更多细分产品,扩大了消费基础。同样,消费者的群体也在持续扩大,如美妆品类中男性用户的比例在持续增加”。
在过去,如果消费者忽然对某个细分的商品产生极大兴趣,我们一般会笼统的将之归结为“潮流”,但潮流是怎么产生的?阮京文认为,这需要经营者有极好的预判能力,整个过程中甚至有极大的运气成分,但如今,直播、短视频等内容平台为新消费提供了极大的确定性,通过这些渠道平台中大量的内容创作、潮流变得更容易被感知、被分析、甚至被塑造,新消费中的消费者动机更有迹可循。
阮京文表示,技术的融入扩大了内容创作的驱动力,也以扩大消费动机和消费群体的方式让新消费的增长和潜力变得更具体。
技术赋能行业发展
促进消费进入增长正循环
技术不仅促进了消费群体的扩大,也在改变新消费领域的行业逻辑,通过降低成本、盘活消费决策通路的方式为新消费提供了增长动力。
阮京文以连锁餐饮为例,他提到新消费领域中餐饮项目的融资被大量用来开店,实际上在传统概念中,这是不合理的,“因为线下渠道的一个特点就是规模不能带来经济,开十家店的单店成本未必比开一家店更低,日常运营中的租金、人力成本,都无法通过规模效应来降低。尤其线下渠道还要基于地理位置,更难形成规模效应,也就很难期待其有持续增长”。
阮京文表示,外卖平台则为其提供了可能性,通过线上平台聚合产品与服务,极大地打破了地理位置限制,据了解、一些连锁茶饮、快餐店的外卖销量能占到门店销量的30%甚至以上,他认为技术的边际成本低的特征为新消费中的餐饮行业提供了规模增长的可能性。
资料图 新华社发
在电商平台上,技术为新消费的增长带来的作用更加明显。阮京文说道:“消费者在平台上的行为沉淀成为数据,帮助商家分析消费者的偏好、体验感受等,进而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选择和服务体验,更多样的产品推荐与更好的服务则反过来提高了商家的消费者转化率,使消费过程进入增长的正循环”。
技术是把“双刃剑”
需各方共同构建消费新平衡
继《个人信息保护法》之后,近日,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内容围绕近几年随着数据与技术的大规模应用、带来的 “大数据杀熟”、“诱导非理性消费”、“流量造假”等不合理、甚至危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阮京文认为技术作为一柄“双刃剑”,在其为新消费带来变革和增长的同时,也意味着风险和挑战的出现,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新消费趋势环境下所可能遭遇的权益风险更加隐蔽。
“一些企业出于商业利益的考量、对不同消费者群体进行差别定价,利用消费者的信息标签诱导其进行不理性消费等,在数据技术、个人信息隐私、算法应用等相关领域,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的保障是新消费领域有序规范、良性发展中必要解决的难点”, 阮京文说。
因此他认为,新消费企业需要担负起责任,强化商业道德和法律底线,适应新的监管范式,同时对消费者进行良性引导。对于相关主管部门而言,阮京文则表示需要各方构建一种新的平衡,“既能持续激发新消费的增长潜力,同时要规范新的市场秩序,倒逼互联网价值取向的良性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主管部门有责任强化消费者在数字时代的消费权益意识、建立和完善沟通消费者的渠道机制、履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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