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过程是构成人类心理现象的最基本方面。它包括三个过程:认知、情感和意志。
认知过程认知过程是心理过程的基础,是整个心理现象的基础。例如,当人们醒着时,他们总是看到光和颜色;听到各种音乐声和噪音;品尝和闻到某些味道和气味;感受温暖、寒冷、压力和痛苦。上述的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等都是最简单的心理现象。
这种大脑对事物个体属性的反映,统称为感觉。人们还可以计算和预测不直接或不能直接作用于感官的事物的本质属性、内在联系以及发展变化规律。例如,从出土的文物中可以推断出过去的历史;可以根据现有综合国力预测国家未来的发展进程和速度;人类的感官无法直接掌握光速,但可以计算出光的传播速度约为每秒30万公里。这里的计算和预测是思考活动。通过上述心理现象,人们可以对事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外在和本质有一个全面而系统的认识,所以统称为认知过程。
情绪过程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时,会根据自己的需要有各种不同的态度和经历,比如有时赞同,有时反对,有时热情,有时冷淡或平静,有时高兴,有时担心,这些都是情绪和情绪。人与猿共享的喜、怒、哀、恐,称为情绪。人们特有的道德感、审美感、理性感等高级情感统称为社会情感。
意志过程以认知为基础,以情感为动力,能激发人的意志行动。例如,正确深刻的认识,挫折时的乐观或失望,能激发人的斗志,使人有改变现状的动力和愿望,从而确立行动目标,制定计划,克服困难付诸实践。.行动。这种有意识地确定目的,根据目的控制和调整自己的行为,克服各种困难,实现目的的心理活动过程就是意志过程。知识、情感和意图这三个心理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基于知识和经验处理信息的复杂过程。心理过程也可以分为两种。也就是说,认识的过程称为意识;情感和意志的过程融合为意图。意识是指人在清醒状态下对客观外部世界的认知,是客观现象转化为主观认识和经验的活动。意图表达了人们对客观现实的态度,是一种从主观到客观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