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女”字,站在人的视角上,与男人平等看世界。你不是被男友睡了,而是你把他给睡了,互相把对方给睡了。
我从一个母亲的角度来回答这个问题吧,这样你不会感到被伤害。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了,不可逆转了。
如果你是我的女儿,我会抱抱你孩子,没关系。生命的存在,生活的本身,就是由经历各种体验而填满,我们才不会无所事事。
他想分手,意味着他不想再和你继续维持这种关系,想结束这段关系,这是一个决定。从现在开始你要止损。
记住,三条腿的蛤蟆没有,两条腿的男孩满大街都是的!
没关系,因为你也享受了这个恋爱的过程,你也把他给睡了。这也是谈恋爱很难避免的事。保护好自己即可。
在这个过程中,只要是我们心甘情愿的,我们就不能称之为伤害,因为没有人强迫你。
另外,只要是正常的恋爱关系,我们在这段关系里既会收获到快乐,也会体验到痛苦,这是一种真正投入的感情。
如果只有快乐,没有痛苦,你从没投入爱过一个人。这个人不能称之为“男友”,更要快马加鞭的离开。
你之所以来知乎问,是因为觉得自己被抛弃,把自己归类到受害者的队伍里。
其实,你不是受害者。
道理很简单,你既然认为他是你男友,就不应该是以受害者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因为你也把他给睡了,两人互相睡对方才构成恋爱关系。
反之,是违背妇女意志触犯了法律。
不然姑娘你也不会称他为“男友”。男友男友,意味着这个男孩在某个阶段里,和你互相喜欢,而非单方面的。
既然如此,姑娘你承认了他的身份,并享受了这段关系深入产生的交流,在特定时间段里。
你就不是受害者。
打个比喻,你就明白了。
你和某人是好朋友,俩人经常结伴出去玩,吃住在一起。某次回来后以后,你不想和她在一起了。
这是很正常的一种现象,因为这只是一段关系,而非一种责任,并没有赋予法律或某种契约。喜欢了就在一起,不合适了就结束。
分手,这只是一段关系的终止,与你好不好没多大关系。并且,这只是一种行为,而不是一个身份的标签,不要认为自己是个失败者。
此处你还可以将自己拉至珠穆朗玛峰的高度,放大自己的优点VS对方的缺点,得出“废物没有鉴宝能力”进行自我安慰!
你可以充电,学点什么,或者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分散注意力。也可以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开始另外一段恋爱。
当然,如果你还是意难平,不妨拿出一张A4纸,将他的缺点一条条列出来,每天想起他的时候,读上几遍。
几天以后,对方反面的形象基本上被你成功打造,原来他不过如此。
世上没有离不开的人,时间不断的流逝,最终会有新鲜的事物和人,取代过去,继而淡化一切。
在处理感情问题上,女孩子建议去掉女,回到“人”的视角,就不会有委屈,更不会有受害者心理。
受害者的身份,另外一个名字又叫“弱者”。强者自愈,弱者等待他人安抚。
当你成为弱者的时候,虽然社会会给一些同情和关注,但是,这是一种不具备实际意义的东西,并不能给我们带来具体的帮助和改变。
所以,不如去掉“女”,做个人,独立的人,自愈的人。